1861年3月11日,也就是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一日,
清朝
正式成立了总理衙门,其全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可称之为“总署”、“译署”。从严格意义上说,总理衙门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外交机构。此前直至鸦片战争,在清朝的中央政府体制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专门执掌外交事务的机构。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
闭关锁国
,是一个以专制皇权为中心的封闭社会体系,封建统治者耳充目塞,妄自尊大,将除中原腹地之外的华夏四边之民皆贬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将西方各国则称为“藩属”,他们认为与之交往“无所谓外交,理藩而已”,因此清政府并没有专门设置外交机构接待“贡使”,仅仅是在1631年成立礼部和在1638年清朝首创理藩院,使之统管清政府与“藩属国”的朝贡事宜。可以说,在鸦片战争以前,传统中国对外关系不是建立在对等关系上,而是建立在主属关系上,外国想要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必须自居为“藩属国”或“朝贡国”,这就是传统中外关系——“朝贡制度”,所以此前清廷对外交关系没有平等的概念。西方来华使臣为了便于通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积极争取,希望能够建立正式的外交机构,然而一直不能如愿。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的沉重打击后,中外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清政府的外交体制也被迫进行相应的调整。1861年代表清政府与英、法签订《北京条约》的恭亲王奕忻、桂良、文祥等向清廷提出,外国侵略者只是“肢体之患”、“肘腋之患”,而
太平天国
反清起义则是“心腹之患”,因此对于列强应该以“信义笼络”。他们建议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适应新的对外交涉的需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使清政府开始抛弃传统的外交体制,步入近代意义上的外交行列。一方面,它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控制清朝政府的内政外交,是清朝中央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另一方面,它促进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总理衙门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领导作用,组织作用和促进作用。总而言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一个产物,是清政府被迫适应时代潮流而设立的,但它的设立客观上开启了中国外事机构近代化之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了解更多清朝历史故事欢迎继续阅读本网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