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的六部指的仍然是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六部在上层结构中人员配置基本相同,各部均设置尚书满、汉各一员,最初满尚书为一品,汉尚书二品,至顺治十六年将满尚书降为二品,康熙六年又升回一品,九年又降回二品,雍正八年更定满汉尚书均为从一品,自此为定制。尚书下面有左右侍郎,亦满汉各一员,雍正八年定为从二品(官品比尚书低一品两级,变化与尚书同)。六部属官有堂主事分管清档房的满人二员,分管汉本房的满人二员,汉军旗一员。此外还有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及善本笔帖式若干。六部除了这些属官外,还划分有若干清吏司,分别对各部的不同事务。我接下来分部一一介绍,由此诸位可简单了解清代各部只能之大要。
吏部分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个司,共设郎中满人九员,汉人五员,蒙人一员,其中文选司设官最多,机构最为庞大,考功司次之。其下有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另有“学习行走者”,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另五部因其不同职司,亦有其他属员,为免文繁,不一一介绍了)。其中文选司最为重要,掌官员铨选、班秩迁除。自九品十八级以至未入流小吏的迁谪用黜皆属文选司职能。考功司负责官员考课,包括三年一次的考绩和其他的官员考核,考核结果立册记录,作为官员的升迁劾免,议罪论功等的依据。稽勋司掌管勋级、名籍、丧养,包括汉官和八旗贵族,掌握了官僚及贵族的福利待遇。验封司则掌管贵族、土官的封、荫等事务。六部以吏部为首,因为吏部管理帝国的人事工作,权力最大。
户部有十四个清吏司,按省设置(清初十五省,湖广省辖今两湖,江南省辖今江苏、安徽,陕西省辖今陕、甘。直隶不设清吏司。),分省掌民赋及其他赋税(盐课、钞关等),同时掌管八旗廪禄,军士粮饷。户部也很重要,掌握财权。
礼部有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个清吏司,分别掌管科举,国家祭祀,与外国的封贡和交聘,以及宴飨,和官员的赐食。
兵部有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司,分掌武官选授,舆图管理、关禁、海禁,马政、驿传,武器、兵籍以及乡、会两级武举。
刑部分省设十七个司(十八省中,两湖设一个,陕甘设一个,另多设奉天),分掌各省刑名。此外,又设督捕清吏司。
工部分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司,掌握工籍,及各项营造工程,官用器物,河渠水利。值得一提的是屯田指的是修帝王陵寝和王、公、百官坟茔,容易引起误解,特此说明。
除此之外,清代还有个乐部,为典乐大臣,没有人员限制。另外,六部情况十分复杂,这里只是简单介绍,为避免繁琐,有些地方失于疏漏,有些仅是典则而与实际情形可能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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