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明代宦官擅权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在清军入关后,对后宫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便是削减太监的数额,最初
清朝
将明末的9万多太监削减为9000人,后来每一朝的宫中太监数量均不超过三千人。清朝设有专门管理太监的机构“
敬事房
”,又称“宫殿监办事处”。在敬事房中,太监的最高职位是敬事房的大总管,授督领侍衔,属四品宫殿检,据清末太监信修明回忆说,“督领侍月食钱粮银四两,恩赏在外,至多加赏二、三两。”不过规定是一方面,实际情况也不一样,像慈禧太后
身边的大红人李莲英当敬事房大总管时期,月食钱粮至七两,为其他人均所不及。督领侍衙门设在敬事房,下设七品堂郎中一职,掌管满洲案,习满文。七品首领一职掌下司房,管库房和各宫殿太监升迁、调补、赏罚事项,以及各主位宫中事项,包括宫殿全面职权和日常的支出。具体而言,太监的具体品级有大总管、副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下层打扫处小太监之分。不同等级的太监官阶也不一样,比方说副统领太监为六品,首领太监为八品使监,不过也有无品级者,计43人。此外,还有笔帖式太监,这是敬事房才有的太监品级,属八品侍监。
应当注意的是,有清一朝,太监的品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比方说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明定敬事房设五品总管一名、五品太监三名、六品太监二名,此时太监的最高品级是五品。但是到了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雍正皇帝将总管内务府定位三品衙门,于是敬事房大总管被授予四品官职,副总管授六品官职,随侍等处的首领授七品官职,其他宫殿各处的首领授八品官职。此时,品级最高的太监—敬事房大总管相当于四品官职。
到了雍正四年(1726年)六月,在对太监实行官阶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加衔制,即规定敬事房正四品大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八品首领为侍监衔。雍正八年(1730年)六月,又重新规定太监官职不分正从。到了乾隆朝,乾隆皇帝为了防止太监干预朝政、“以杜僭越”的现象,将太监的官职限定在四品以下,乾隆七年(1742年)十月,定宫中现行则例时规定:“乾隆七年(1742年)十月,定宫中现行则例时规定:“凡宫内等处太监官职,从现今四品为定,再不加至三品、二品以至头品。”从四品太监往下,被授到五品、六品至九品的太监人数也不超过100人。
不过到了清代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