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褂是清朝的一种官方服饰,也是满清官员制服的一大特色。下摆四边开叉的设计便于骑马行军打仗时做一些幅度较大的动作。其颜色和用料皆与穿着的阶层有关。其中明黄色是皇帝的专用色,只有皇帝近身侍卫或获得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着。赏穿黄马褂是一种极高的个人荣耀,被赐穿黄马褂就代表得到皇帝的宠信,赐穿的事迹要被载入史册。
清朝官员的服制分为“朝服”、“常服”、“行服”和“雨服”,其中行服是出外时所穿,而马褂(亦称为行褂)则为行服的一种。马褂的设计是方便骑马射箭,因此衣长只及股,袖长至肘,在马褂内还要再穿上大袍。
根据《清史稿·舆服志》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穿着黄马褂:
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随行的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这种马褂称为“行职褂子”,用料没有花纹图案。离开特定的场合,这种褂子便不能穿。
第二类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人。清朝皇帝从努尔哈赤到咸丰帝都有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狩猎时表现出众,或向皇帝献珍禽异兽等猎物数目众多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的黄马褂,这种马褂称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着,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要被刑部治罪的。这种马褂的面料由鸟类的内层羽绒毛与线绞在一起织成,表面略显光滑,具有防雨功能。
第三类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奖赏的人,分为三种:赏赐给在朝的宗室、宗亲、满洲八旗功勋卓著者的黄马褂,其面料是团龙纹图案;赏赐给文官大臣中有特殊业绩和卓越成就者的黄马褂,马褂上的补子按品级绣以不同的纹饰图案,一品文官为仙鹤纹图案;还有一种是赏赐给皇帝认为应予以表彰的普通民众的黄马褂,如治好一些疑难杂症的郎中得到赏赐的黄马褂,其图案是民间喜闻乐见的暗八仙,表示皇帝对百姓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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