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为
清朝
的一个官署名称,是总管皇室宫禁大小事务的机构。内务府起源于满族时期的包衣组织。包衣是“家仆”的满语音译,八旗制度产生时,包衣作为八旗成员的一部分被编入包衣牛录。随着满族社会的发展和清朝封建君主制的确立,皇属包衣牛录的职责和地位渐渐发生变化,向具有宫廷服务性质的内府转化,这就是内务府的雏形。
清兵入关后,由于清宫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历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响,内务府一度被宦官机构——十三衙门取代。但是十三衙门这一机构不能适应满族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随着清王朝在全国统治的巩固,十三衙门重新被内务府所取代。
《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载,“国初设立内务府。顺治十一年裁,置十三衙门。十八年裁十三衙门,仍置内务府。”
内务府的职责
清朝内务府的职责是“奉天子之家事”,管理宫禁事务。其成员由内务府三旗(正黄旗、正白旗、镶黄旗)的15个包衣佐领、18个旗鼓佐领、两个朝鲜佐领、一个回子佐领和30个内管领的包衣人及太监组成,其机构组织兼容了清朝初期内务府和十三衙门两种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并最终形成了以七司三院为主干兼辖其他40余衙门的庞大的宫廷服务机构。清代内务府是清代国家机构中职官人数最多、机构组织最为庞大的衙门,在维护清朝统治和专制皇权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内务府的机构设置
内务府衙门分为内务府堂及所属七司、三院等50多个部门,总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特任,无定额。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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