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法术
如果说,刘备玩的是儒术,那麽,曹操玩的则是法术。文化大革命中的智者们把曹操定为法家,大致没有错。法家讲权、势、术,它的术与儒术相比,有刚柔之别、阳阴之别,所以鲁迅称法术为明术,虽然也是诡术、权术,但它只用“法”的名义,不用“仁”的面具。要杀人就造个合法的名堂,公开杀,明杀,明明是“诡”,但也使人无话可说。鲁迅说:
法术原是极利害、极致命的法术。
(《旦介亭杂文二集‧;五论“文人相轻”──明术》)
真乃檄文如箭......此箭一发,引得多少壮士尸陈沙场,魂归西天。我曹操不受此箭,壮士安能招魂入土
旧文人把法术搬到文坛,便是制造一个恶名、浑名、罪名然后置对手于死地。例如先说你是“封建馀孽”、“布尔乔亚”或“无政府主义者”等,然后再加以扑杀,这便是作家们搬用的法术。这种法术,表面上是“明术”,其实也是诡计。它通过浑名、恶名先把你批倒批臭,而且一沾上恶名,“你跑到天涯海角,它也要跟着你走,怎麽摆也摆不脱。”(“五论文人相轻──明术”)曹操使用正是这种法术,杀王?,使用的是王违反军法之名。《三国演义》第十七回所写的曹操借王?的人头,是《三国演义》中貌似插曲、实际上是最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我们不妨重温这一故事:却说曹操兵十七万,日费粮食浩大,诸郡又荒旱,接济不及。操催军速战。李丰等闭门不出。操军相拒月馀,粮食将尽,致书于孙策,借得米十万斛,不敷支散。管粮官任峻部下王?入禀操曰:“兵多粮少,当如之何?”操曰:“可将小斛散之,权且救一时之急。”?曰:“兵士倘怨如何?”操曰:“吾自有策”。
?依命以小斛分散,操暗使人各寨探听,无不嗟怨,皆言:“丞相欺众!”操乃密召王?入曰:“吾欲问汝借一物,以压众心;汝勿吝。”?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欲借汝头以示众耳。”?大惊曰:“某实无罪!”操曰:“吾亦知汝无罪,但不杀汝,军心变矣;汝死后,汝妻子,吾自养之,汝勿虑也。”
?再欲言时,操早呼刀斧手推出门外,一刀斩讫,悬头高竿,出榜晓示曰:“王?故行小斛,盗窃官粮,谨按军法。”于是,众怨始解。
军粮不济,军心波动,面对
四白发居西蜀,清名震大邦。忠心如皎月,浩气卷长江。宁可断头死,安能屈膝降?巴州年老将,天下更无双。
这一危机曹操先施小计,即用小斛偷换大斛,并让王?去执行。行不通而激起军愤时,他则施大计,借王?的头以平军愤。面对这种人头游戏,善心读者会感到惊心动魄,但是,曹操却表现得极为冷静,一切行为“谨按军法”。在权术家曹操眼里,杀王?不过是宰了一脞替罪羊而已,他明知道羊是无罪的,但必须“替罪”,这是执行军法的大局所需。所以他非常冷静地对王?说“知汝无罪”但又要“借汝一物”。在这里,曹操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人性障碍,玩的是杀人消灾的血淋淋的权术,他没有任何犹豫,所谓“妇人之仁”和他是绝不相干的,一个全军的后勤将领的头颅,不过是游戏中的一枚小棋子而已。曹操和王?的这一故事具有很高的象徵意蕴,它揭示:在政治权术的游戏中,没有生命价值可言,也没有头颅价值可言,一切都服从权术所指向的目标。在一头是政治目标、一头是生命头颅的天秤上,可以是一边等于零,一边则是一百。为了既定的权力目的,可以不惜使用一切最卑鄙的手段。这也说明,当权术走向巅峰的时候,人的生命尊严就会走向谷底。在这里也可以看到:极权逻辑与生命逻辑是截然不同的。黑格尔说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一命题的荒谬是没有区分权力逻辑与生命逻辑。借人头以稳定军心,这对于政治游戏的权力逻辑来说,它是合理的,但对于生命原则生命逻辑来说,它却是绝对不合理的。而曹操杀王?,除了违背生命原则之外,也违反政治游戏中最起码的道德原则,它赤裸裸地嫁祸于人,不仅杀了人头,而且还让无辜的人头承受道德罪恶,而这,正是权术的奥秘。法术虽有明的一面,确实可称之为“明术”,但也有暗的一面。鲁迅在讲文坛“法术”时,说文坛中人除了直接给人浑名、恶名以坑人之名“还有一种是自己连名字也并不露面,只用匿名或由‘朋友’给‘敌人’以批评。”(论文人相轻──明术)曹操杀王?用的是明术,杀祢衡则自己“并不露面”,让朋友“黄祖”(刘表的部属)去作“武器的批判”,借黄刀而杀祢。这一点,连荀?也不明其诡计,曹操只好明说:“祢衡辱吾太甚,故借刘表手杀之,何必再问。”(第23回)曹操知道祢衡是敢于直言的士人,自己动手消灭他,会失去天下士人之心,所以便施借刀杀人的诡计。果然祢衡很快就人头落地,难怪鲁迅要说“法术极利害,极致命”。鲁迅当年称法术为明术,今天我们则改称为阴谋。权术中的阴谋利害阴谋也利害,两者却可以置人于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