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布政使有什么区别

2020-12-09 作者:故事大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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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

是我国明清两代的一个官职,职权范围也随着时间的变换,而有所不同。

  明朝时期

  明朝废除中央的中书省,作为中书省派出机构的行省相应撤销。但是地方还需要管理,就在原来的省设置了三个相互牵制的机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1、承宣布政使司,全国有十三个,沿用省的称呼,长官有左右布政使,负责行政事务,管理民政、户口、钱粮、赋税教育、文化等,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布政使相当于省长,是正省级官员;明朝的布政使是从二品,但是地方上二品以上的大官不多,布政使也可以说是位居方面的封疆大吏。

  2、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按察使,管辖范围与布政使司相同,负责一省的司法事务,负责地方治安等,相当于现在的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一体的机构。

  3、都指挥使司,长官指挥使,管理卫所等军事机构,接受中央兵部和五军都督府管理,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因为只管军事不涉及地方事务,所以知名度不高,比较出名的有山东属下辽东都司,努尔哈赤祖上长期担任辽东都司建州左卫指挥使,管辖黑江流域的奴儿干都司、短期存在管辖越南北部的交趾都司。

  三司各有所管,与中央各机构又有衔接,相当于一省有三个相互独立而有牵制的机构,最终又统帅于皇帝和中央。

  制度是合理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央和地方机构又有一些变化。明朝又派出钦差大臣管理地方,就产生了新的官员:总督和巡抚。明朝时候,总督和巡抚还都属于中央官员。这在清朝发生了变化。

  清朝时期

  清朝承袭明朝制度,但是由于时局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清朝版图比明朝大的多,行政事务又比明朝多的多,所以对明朝的地方制度有沿袭而又有改进:

  1、清朝把总督和巡抚正式列为地方官,总督管理一到三个省,巡抚管理一个省。总督和巡抚还要加兵部尚书、侍郎的军衔和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的御史衔,成为省的正式长官。

  2、明朝的承宣布政使司,清朝简称为布政使司,长官依然是布政使,官秩从二品,具体负责钱粮赋税事宜,不再全面管理行政工作,已经成为督抚属官;因此,各省布政使设置一员,不再分左右;但是江苏省特殊,两江总督驻地江宁和江苏巡抚驻地苏州分别有一个布政使,仍称左右布政使;清朝的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是副省级官员;巡抚与布政使都是从二品,但是巡抚通过加兵部侍郎衔,成为正二品,巡抚又管辖从一品的提督和正三品的按察使等,地位就比布政使高的多;布政使在清朝又被称为藩司,所管辖的仓库又被称为藩库。

  3、按察使司,按察使官居正三品,依然负责省的司法工作,与明朝变化不大,称为臬司;一个省就有了督抚衙门和藩司、臬司几个衙门。

  4、因为军事制度发生变化,清朝没有设置都指挥使司,八旗驻防各省,设置有将军管辖,或与督抚衙门同城驻扎,或在其他地方驻扎;绿营兵,由总督巡抚管辖各提督、总兵,是清朝重要武装力量。

  5、还有提督学政,也称提学,没有正式品级,但是管辖一省的科考和教育事业,相当于现在的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高工委书记、省文化厅厅长、教育厅厅长等一把抓的职务,这在明朝是由布政使管辖的。

  所以来说,明朝时期,布政使是正省级的高官,省政府省长;而清朝时期,布政使是副省级的高官,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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