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6年2月17日(明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初一日),
努尔哈赤
宣布自己为金国汗,割据辽东,定都赫图阿拉,国号金,史称后金。1618年正月,努尔哈赤对诸贝勒宣布:“吾意已决,今岁必征大明国!”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公开宣布“七大恨”,兴兵向明发动进攻。他的后人此后继续征战,最终进入中原,统一了中国。那么,努尔哈赤所说的“七大恨
”是哪七恨呢?根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努尔哈赤的七大恨指的是以下几点:
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诏告于皇天后土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祖父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凌辱,此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通俗来说,这
七大恨
意思就是:1、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叶赫由于得到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许嫁努尔哈赤的女子,转嫁给蒙古;
4、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5、明朝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垦种之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6、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7、建州根据与明朝的誓约,捕杀越界明人,明反而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这七大恨,也许的确是努尔哈赤决心攻打明朝的原因,但绝对不是根本原因。从上面的七大恨中我们可以看出,国仇多于家恨,其政治性远远大于感情性,意在挑起女真内部对中原的仇恨,从而达到努尔哈赤自己的政治野心。(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