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发生的这起“冤魂附体大案”,在《阅微草堂笔记》和《子不语》这两部笔记小说集都有共同记载,那么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乾隆十五年(1750年),“官库失玉器”,官员们对可疑人员一一审问,当审问一位叫常明的人时,官吏还没几句,就见常明神色慌张,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忽然发出一种稚嫩童子的声音说:“玉器不是常明偷的,但人却是他杀的,我就是被他杀死的人的冤魂!”这一情景把在场众人下了一大跳,一时间都哗然起来,于是主审官立刻把这等诡案移送刑部。审理此案的是刑部新任主审官纪容舒(纪晓岚的父亲)和余文仪。
那人把自己被害经过一一道来:“我名叫二格,今年十四岁,家住海淀,父亲叫李星望。去年正月十五,我去街上观花灯,路遇邻居常明,他跟我一同玩乐,夜深人静后一起回家,在路上常明突然对我动手动脚,我一边抗拒,一边叱骂他,并告诉他回到家要把他对我做的事情告诉我父亲,常明一听,顿时目露凶光,将我拖到小巷子里,用衣带将我勒死,埋在河岸下面。父亲找不到我,十分着急,打听到观花灯时常明曾与我在一起,怀疑是常明把我绑架了,就去御史衙门告状,连刑部都惊动了,派出人仔细查访,却没有结果,最后以缺乏证据而搁置此案,请替我两位大人伸冤报仇啊!”说着那人便啼哭起来。
纪容舒依然不敢相信,便问道:“如果你所言非虚,本官自然为你做主,既然是去年的案子,为何现在才来告状呢?”“大人明鉴,我含冤在身,无处投胎,变成了孤魂野鬼,便日日跟着常明,想附在他身上,然后投奔衙门告状,但每次到离他四五尺的地方,就觉得炽热好像烈焰烧烤一般,不得接近,后来热量稍微减轻了一些,我能接近他二三尺左右了,慢慢地又渐近到一尺左右……昨天突发发现他身上热力全消,又赶巧衙门审玉器失踪的案子,他自己站在公堂前,我正好附身于他。”
余文仪问道:“那你还记得去年你被害后,刑部提审常明的时间吗?”那人准确地说出了日期,经查实后所言非虚。两位主审官这下不相信也不行了,又问其尸骸所葬何处,那人便准确地说出了埋尸地点,经过衙役挖掘,果然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
此案轰动京城,在朝堂上也引起轩然大波,虽然这个人到底是常明还是二格还是一个谜,但常明谋杀二格一事,确属无疑,刑部以实情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下令依法处死人犯。谕旨下达的那一天,那人身上二格的灵魂十分高兴,二格生前是个走街串巷卖年糕的小哥,竟高唱起卖糕时的吆喝声来,他的父亲听了放声大哭,说很久没有听到儿子的吆喝声了,最后那冤魂说了句:“父亲保重,我去也!”从此,便仿佛脱离了常明的身体一般,“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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