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水南面有一个商人,渡河时他乘的船翻了,抓着一块枯木拼命地呼救。有个打渔的人听到了,立刻驶船去营救他。
船还未开到,这个商人就大声呼叫:“我是济水一带的大富翁,如果你救了我,我会给你100两黄金。”
渔翁救了商人,商人却只给他10两金子。
渔翁说:“你不是说会给我100两黄金吗,现在只给10两,这恐怕不行吧!”
商人听了勃然大怒,说:“像你这样打渔的人,打一天鱼才能挣多少钱?而现在一下就得了10两金子,为什么还不知足?”渔翁只好无奈地走了。
不久,当商人从吕梁河自上而下驶过时,船碰到石头上又沉了,恰好这个渔翁又在场,人们对渔翁说:“你为什么不去救那个商人呢?”
渔翁回答道:“他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便袖手旁观,眼看河水把商人淹死了。
渔翁为了钱见死不救当然是不对的。虽然对商人那种“许金不酬”的行为有必要给予一定惩罚,但是,生命的价值远远比这些要可贵得多。对商人来说,其行为虽然“罪不至死”,但也是咎由自取,若自己当时信守诺言,也不至于落到淹死的下场。
商人在遇到困难时信口开河,等到自己脱离险境却翻脸不认人,如此说话不算数,谁还会愿意和他打交道呢?做人讲诚信,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支持,否则,没有人会理会他。
企业做营销活动的时候,通常会开出许多吸引顾客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消费者参与。这本来是必要的营销措施,但有的企业为了吸引更多的客人,在进行营销活动时,重视一时的承诺和宣传,而忽视长期的兑现和服务,信口开河,随便答应顾客一些难以兑现的承诺。虽然能够暂时拉到不少顾客,但最后只会让顾客越来越少。因为,受骗的参与活动者会告诉他的朋友和熟人他的经历,以致曾经的老顾客也因此望而生畏了。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形象受损,对企业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