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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人的水晶头骨之谜背后的故事

2020-12-09 作者:故事大全 阅读: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水晶的头骨会唱歌。

  水晶头骨的都市传说

  1927年,科学家在中美洲的洪都拉斯玛雅神庙中发现一水晶头颅。令人震惊的是,该水晶头骨竟然综合了现代解剖学和光学知识。

  头骨用水晶雕成,高12.7厘米,重5.2公斤,大小如同真人头,是依照一个女人的头颅雕成的。这颗水晶人头雕刻得非常逼真,不仅外观而且内部结构都与人的颅骨骨骼构造完全相符。而且工艺水平极高,隐藏在基底的棱镜和眼窝里用手工琢磨的透镜片组合在一起,发出炫目的亮光。

  众所周知,近代光学产生于17世纪,而人类准确地认识自己的骨骼结构更是18世纪解剖学兴起以后的事。这个水晶头骨却是在谙熟人体骨骼的构造和光学原理的基础上做成的,一千多年前的玛雅人是怎样掌握这些高深的解剖学和光学知识的呢?

  从这个奇异的水晶头颅来看,也许玛雅人掌握的科学技术比我们所想象的还要高超得多。但他们又是怎样获得这些科学技术的呢?这就更是谜中之谜了。

  美国图书《水晶头骨之谜》中说过:根据长老会传下来的说法,万能的神总共制造出了52个水晶头骨,而玛雅人有13个,其他的散布在世界各地的神圣之地,其中包括美洲许多其他土著部落,也包括西藏和澳洲土著等部落。但是总数已经没有52个。因为书中提到:在危地拉的一个村庄,村里的土著人把水晶头骨拿给神父看,神父说是魔制作的,于是就把那水晶头骨打得粉碎。书中说:其中有12个头骨的下颌骨能活动,称作“会唱歌的头骨”,里面存储了大量知识,是外星人带给地球人的礼物。为了协助知识的传播,外星人在地球上又制作了40个下颌骨不能活动的头骨,称作“会说话的头骨”。

  在美洲印第安人中流传着一个古老传说:古时候有13个水晶头骨,能说话,会唱歌。这些水晶头骨里隐藏了有关人类起源和死亡的资料,能帮助人类解开宇宙生命之谜。根据传说,人们必须在2012年12月21日之前找到全部头骨。那天是循环了5126年的玛雅历法的终结日。除非13颗头骨聚集在一起并按正确的位置摆放,否则地球将飞离轴心,而只有那样做,头骨的超自然力量才能挽救地球。

  玛雅人曾说“地球并非人类所有,人类却属于地球所有”,而根据玛雅预言,我们的地球已经在所谓的第5太阳纪,迄今为止,地球已经过四个太阳纪,而在每一纪结束时,都会发生惊心动魄的毁灭。

  第一个太阳纪是马特拉克堤利,最后为一场洪水所灭,一说为诺亚的洪水。第二个太阳纪是伊厄科特尔,被“风神”吹的四散零落。第三个太阳纪是奎雅维洛,则是因天降火雨而步向毁灭之路。第四个太阳纪是宗德里里克,是在火雨的肆虐下引发大地震灭亡。

  玛雅预言说,从第一到第四个太阳纪末期,地球皆陷入空前大混乱中,而且在惨不忍赌的悲剧下落幕,地球在灭亡之前,一定会先发出警告。

  玛雅预言大多是年代纪录,宣告在“第五太阳纪”时终结,因此,玛雅预言地球将在此时更新。第五太阳纪始于玛雅纪元3113年,历经玛雅大周期5125年后,走向新纪元,并非世界末日。现今公历对照此日期,所谓的世界末日是在公元2012年12月21日。

  水晶即石英晶体,硬度非常高,仅次于钻石(金钢石)和刚玉,用铜、铁或石制工具,都无法进行加工。即使是现代人要雕琢水晶制品,也只能使用金刚石等现代工具,那没有铁器的玛雅人是用什么工具打造头骨的?

  按照玛雅人当时的工艺水平,根本无法制造出如此精美的工艺品,所以有专家猜测,这些水晶头骨很有可能是外星生物留给人类的馈赠。

  还有人推测,水晶头骨不是地外高等文明送给他们的礼物,也不是古代玛雅人自己制造的。古代玛雅人并非做不出在解剖学上很精确的头骨来,他们不是一群无知者,而是数学、天文学和历法方面的专家。他们所拥有的技能可以与现代技术相匹敌,甚至还能超过它。但是我们却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表明古代玛雅人真的曾经拥有过水晶头骨。有一些证据倒是能表明古代玛雅人有可能制作过水晶头骨,但也有另外一些证据表明,是后来的阿兹特克人和墨西哥中部及高原上的印第安人制作了它们。这些古代人都善于在水晶上雕刻一些美丽的物品,也很频繁地使用头骨这一意象。

  当然,近些年,关于水晶头骨有很多种质疑的说法:

  流传最广的说法是,据科学家检测,水晶中的物质并非是玛雅人用当时的水晶原料手工打造的,而且打造的工具留下的痕迹也证实是在17-18世纪的砂轮打造的。而是水晶头骨的发现者就发现时间的表述前后不一,怀疑是故意编造撒谎。

  但阴谋论者认为,科学家知道水晶头骨的真正秘密,但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向公众隐瞒真相,于是编造出水晶头骨是赝品这一说法。

  真相到底是什么?目前的人类,还无从知晓。宇宙广袤无边,谁能肯定就只诞生了我们这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生物?也许在寂寥清冷的宇宙深处,正有一双双漠然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我们。就如水晶头骨中,那深陷的眼窝一般。

  上面这些叙述中的信息太多,我们先来稍微拆解一下,得出几个关键信息:

  水晶头骨首次出现在1927年的洪都拉斯,和玛雅人有关系;

  头骨科技含量非常高,单个头骨中包括了解刨学、光学、材料学等多项现代科学,并具备不符合当时技术能力的制造工艺。水晶头骨的制造者很有可能是玛雅人,也可能是神或者外星人,总之最后这些水晶头骨在玛雅人手中,具体证据没有,反正是“根据传说”;

  水晶头骨包含了人类的一切信息,并预言了2012年的世界末日;

  科学家知道水晶头骨的秘密,但出于某种原因隐瞒了真相。

  这些流言基本上指明了这四点,那么我们就一个一个来破解,先从1927年的洪都拉斯开始吧。

  目前人类一共找到了四颗水晶头骨,而不是一般流言中所说的三颗,它们是:

  安娜头骨

  大英头骨

  巴黎头骨

  史密森尼头骨

  这四颗头骨中,最著名的一颗是由比尔·霍夫曼(Bill Homann)所收藏的安娜头骨,也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一颗,正是这颗头骨,开创了“水晶头骨之谜”这个流言,也让很多人对水晶头骨深信不疑,所以我们就从这颗头骨说起。

  这颗头骨之所以如此有名,是因为它和英国传奇冒险家弗里德里克·米切尔海蜇丝(Frederick Albert Mitchell-Hedges,一般姓氏简写为F.A. Hedges,故本文直接称为海蜇丝)有非常重要的联系。

  

 

  海蜇丝

  但请别误会,我说是“有联系”,可没说这颗头骨是他发现的,具体有什么联系?等会儿再说,先看看这哥们儿怎么传奇吧。

  海蜇丝出生于1882年的伦敦,家境殷实,父亲是股票经纪人,并且有自己的公司。和所有的富二代一样,这哥们儿不怎么喜欢学习,十几岁的时候听别人蛊惑,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就天天想着出门去看看世界,之后一言不合就辍了学。

  也和所有的富二代老爹一样,他爹约翰·海蜇丝(John Hedges)希望孩子能子承父业,所以孩子一退学,爹就疯了,觉得孺子不可教也,非要拉着他在自己的公司学习交易股票,反正也不是学习那块料,干脆就在社会上锻炼本事吧!

  可是海蜇丝不是个能老实呆住的孩子,最后他爹还是受不了他顽劣的性情,这孩子就是在家待不住,天天出去找地方探险,绑都绑不住,思来想去,总不能真的不要这个儿子了啊,所以干脆,既然探险,咱就搞点正规的,于是通过关系,花了点钱,找了当时另外一个著名的探险家布鲁克·米(Brooke Mee),让儿子参加了他们的挪威远征队,去冰原上探险了。

  他们出发的那天,正好是海蜇丝的16岁生日。

  这趟远征挪威一共是三周,挪威那茫茫大冰原可把海蜇丝给玩嗨了,等到这次旅行顺利完成,回到伦敦之后,他就决定要成为一个像布鲁克·米那样的真正探险家,去世界各地,发掘真正的宝藏。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那就开始准备吧。

  他开始学习考古学知识和冒险常识,也开始学习航海术等等一个冒险家所必备的技能。

  最重要的是,先说个媳妇,要不家里人不干!

  很快,他就遇到了一个名叫莉莉安(Lilian Hedges)的姑娘,并和她共坠爱河,迅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无牵无挂他告别了家人,出发去了加拿大探险——大英本土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他了,反正殖民地多,加拿大那边地广人稀,去了可劲折腾。

  在加拿大,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第二个重要的女人——安·勒古里昂(Anne Marie Le Guillon)。安他们家是从法国的布列塔尼省移民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科尔本港市(City of Port Colborne),她父母一共生了10个孩子,她排老六,不过孩子多,就没那么在意孩子了,5岁的时候她和一个姐姐在科尔本运河边上玩,结果姐姐掉进去淹死了。过了没多久,家里着大火,另一个姐姐也死在大火里。

  一战爆发之后,他爹应征回到法国为国效力,从此杳无音信。当时她7岁,她妈妈觉得心里发慌,给法国的家里人写信也没有回信,于是就决定回法国打探一下。可家里孩子多,走不开,于是,心大的妈妈就派了安自己回法国,找到她的姥爷姥姥和小姨,看看能不能通过他们找到爸爸。

  于是,7岁的安就上路了。在横渡大西洋的时候,她看到了水面上有一根黑色的棍状物,于是赶紧告诉了船员,船员当时就惊慌了,让全船穿上救生衣,准备去见上帝,当时船上慌作一团,因为那其实是刚刚投入战争的潜水艇,不过幸好潜水艇并没向他们发射鱼雷,使得这些人平安的到达了法国。

  在法国期间,他通过小姨了解到了情况——他爸已经因为毒气战死了。

  当她把这个消息带回到家里时,她妈妈正好要生第11个孩子了,一听,嘎家伙抽过去了,很快就死于分娩,不过神奇的是,在母亲死后,孩子还是出生了,并且活了下来。

  这一家孩子就只好靠着自己,坚强的生活了,生活的来源完全靠年龄最大的姐姐支撑,日子过得很穷很穷。

  安的房子对面有个酒店,她所在的科尔本港是个垂钓的好地方,很多人来这里住宿休假,当时有两个普通美国游客就注意到了安,因为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所以安就帮这些垂钓的游客抓蚯蚓当鱼饵,挣点零钱补贴家用。

  这俩美国人一边乐呵一边和安聊天,结果听到安的身世之后就同情心泛滥,哭了,没事就喜欢多给安点钱,要不这小姑娘太可怜了。

  有一天,这俩美国人在酒店里认识了一个英国人,当然就是海蜇丝了,海蜇丝说是跑到加拿大来探险来了,探了一圈发现“加拿大好大好无聊”,于是就跑到了安大略来钓鱼了。

  这仨人通过钓鱼和喝酒,结成了深厚的友谊,于是就决定三个人一起钓鱼。

  当然钓鱼的时候,安就认识了这个举止优雅的英国绅士。

  安的自述是这样的:

  他有着向印第安人一样古铜色肌肤,迷人的笑容和深沉的声音。

  其实就是少女怀春了,顺便说一下,安这时候12岁。

  海蜇丝也喜欢上了这个姑娘,因为这个姑娘“消瘦、漂亮、反应快且双手灵巧”,于是俩人眉来眼去、亲亲我我,没几天就如胶似漆。

  这俩美国人也适时的敲锣边,天天和海蜇丝说这个姑娘好可怜,好无助,好穷困啊,你帮帮她他吧。

  其实不用俩美国人说,海蜇丝也觉得这个姑娘好可怜,好无助,好穷困,可自己刚和莉莉安结婚没多久,他们家里也是伦敦上流社会的,哪有说刚结婚就离婚的,而且这姑娘年纪也太小了啊!好歹自己也是一个以成为冒险家为誓言的男人!这不用说符合不符合自己的身份,这事情也不合法啊!于是就开始陷入了纠结。

  后来还是这俩美国人聪明,说干脆,收养了安不就完了么!海蜇丝眉毛一挑,拍着大腿说:对啊!我咋没想到呢!

  当然安家里是穷,但也不是个随便的家庭——她大姐死活不干:你tm当老娘傻啊!?于是为了做她大姐的工作,海蜇丝也费了很大的劲,以证明“我们真的就是普通的父女关系”,但她大姐还是闹了很久,最后拿到安和大姐翻脸,然后海蜇丝带着安一走了之,跑到了纽约,办了收养关系证明,安从此改名叫做安娜·海蜇丝(Anna Hedges),麻雀变凤凰,进入了美国的上流社会。

  据她自己回忆,当她第一次到了纽约,住在中央公园旁边的豪华公寓里的时候,她觉得“这一切都是梦,好怕梦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大街上”,可见她原来穷到了什么地步……。

  另外,莉莉安是等一切手续都办好之后才收到通知的,虽然没有文献记录当时的情景,但我脑补了一下:“亲爱的!Surprise!我给咱们带回了一个闺女!”

  算了,还是不继续往下想了。

  不管莉莉安怎么想,反正安娜是正式进入了他们家,并且在以后的43年中,几乎是每一天都陪在海蜇丝身边,海蜇丝后期的所有冒险中,都有安娜的身影,一直到1959年海蜇丝去世为止。

  两个人的关系怎么描述呢?无法描述,因为两个人的自述中都没有明确的描述这个关系,正常人应该也不会在自述里说这些。不过还是有一些小细节可以透露一下,比如安娜的自述里面就有一段:

  当我做了一些蠢事时候,他会摸着我的头(原文没有说头,我只是不想让你误会摸别的地方而已)说:“哦,你这个可爱的小山姆”。

  你肯定会问“小山姆”是个什么鬼?

  “小山姆”的出处是美国女作家玛丽埃塔·何莉(Marietta Holley)写于20世纪早期的一个系列故事,这个系列故事一共有十本,内容就是一对叫做萨曼莎(Samantha)和约书亚·艾伦(Josiah Allen)的年轻夫妇在乡间旅行时候的冒险故事。这个系列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在何莉死后才被发现并发行的,轻松幽默的语言加上引人入胜的情节,在当时的英语世界迅速成为了畅销书,玛丽埃塔·何莉的名字也经常被和埃德加·奈与马克·吐温并列提及。

  “小山姆”就是约书亚对他老婆萨曼莎的昵称。

  你看,少女这点小心思通过这样的小细节展露无遗——我是爸爸的乖女儿,但爸爸有时候会用情人间的昵称来称呼我哦。

  另外,安娜喜欢被人称为山米(Sammy),有的时候和爸爸在一起见到陌生人,她会主动向别人报上山米的姓名。

  请记住,以上所有内容都是安娜的叙述,海蜇丝对此并不负责人,因此事实如何,无从知晓,包括安娜身世被人指出了很多疑点,比如当时她的大姐据推算应该已经16、7岁了,却派她一个7岁的小孩肚子去法国等明显有bug的情节,但斯人已去,无从对证了。

  安娜和海蜇丝在一起后,两个人在几个星期后就出发去了墨西哥,打算寻找当地的古迹,结果古迹参观了几个,还没来得及自己去找,就正好赶上了墨西哥革命,被大名鼎鼎的墨西哥农民起义军领导人潘·比利亚( Pancho Villa)的部队所俘获,海蜇丝利用白人的身份给潘·比利亚当了几天间谍,然后逃回了美国。

  回到美国的海蜇丝开始痴迷于完善自己的冒险理论,那就是——寻找亚特兰蒂斯。他认为美洲玛雅文明就是亚特兰蒂斯文明,并且坚信“失落的城市”就在美洲大陆上,同时他也提出亚特兰蒂斯文明史我们这个世界文明的摇篮,也就是后来格瑞姆·汉考克(Graham Hancock)在《上帝的指纹》一书中所说的“姆文明”的出处。海蜇丝后来所有的探险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个结论,于是他在1920年-1930年之间,开始一趟又一趟的去中美洲,足迹遍布哥伦比亚、英属洪都拉斯、墨西哥等等国家,在那些已知的和未知的废墟上冒险、发掘,但一趟又一趟的无功而返。

 海蜇丝在中美考古,注意:女人不是安娜,而是他的长期合伙人里奇蒙德·布劳恩

  时间很快的过去了20年,到了1930年,海蜇丝还是毛也没鼓捣出来,他不光在学术上(如果能称为学术的话)一点作为也没有,就连在考古发掘领域也没有任何成绩。

  不过他的名气倒是很大,毕竟一个富家公子哥冒险,光是给普通人讲讲故事也能把人给讲傻了。你要知道,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天上到处都是航班,普通人想出个门那可是要费了牛劲也不一定能做到的。很多人听到了海蜇丝的故事之后,对那个野蛮神秘的世界心生向往,心态有点类似现在看富二代直播的人。很多小报记者也喜欢听他讲故事,他们总是把海蜇丝叫到豪华酒店里,好吃好喝的听他讲一下午冒险故事,然后写出来刊发,每次有他冒险故事的报纸都卖的特别好,于是海蜇丝成了一个传奇冒险家。

  海蜇丝的声音低沉,而且口才很好,说话非常有逻辑,这些特点也是让他的故事能持续走俏的关键。

  很快,纽约的一家广播公司就找到了海蜇丝,在简单的接洽之后,就决定在每周日的晚上由海蜇丝本人来播讲一个广播节目,这个节目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因为当时没有电视,老百姓的娱乐基本靠听着收音机脑补,那神秘的、在热带雨林深处响起的鼓声,配上海蜇丝低沉的声音,缓缓的讲述着他在密林中与食人族打交道,进入失落的神殿中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和美洲豹、食人巨蜥等猛兽搏斗,那真是扣人心弦,让人听得不由屏气凝神。

  到1959年年他去世为止,其实在后面的几十年他没有再进行什么大型的考古动作,他的时间都用来做各种节目、写书了。他一共出版了3本冒险传记,故事越写越邪乎,听听名字你就懂了:

  《勇斗巨鱼》(Battles With Giant Fish)、《危险伴我同行》(Danger, My Ally)、《奇迹与梦想之国》(Land of Wonder and Fear)

  

 

  《危险伴我同行》封面

  你是不是觉得他的故事很熟悉,但又想不出来在哪听过?

  呵呵,没错,后来有俩电影业的好哥们儿,一个叫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一个叫乔治·卢卡斯觉得这故事太牛了,肯定能拍个好电影,然后他们鼓捣来了海蜇丝自传的改编权,拍了一个系列电影叫做《印第安纳琼斯》(夺宝奇兵),是的,印第安纳·琼斯就是弗里德里克·米切尔海蜇丝。

  

 

  印第安纳·琼斯

  其实海蜇丝的故事就到这里为止了,他并不是什么伟大的冒险家,但他确实是个伟大的冒险作家。伟大不伟大无所谓,但故事越说越邪乎,自然就会有很多人来质疑他,你的故事到底是编的还是真的?怎么听起来这么不像真的呢?还有一些考古学的专业人士站出来说话了:他的故事你听听就得了,别当真。可能是觉得这一生在学术上碌碌无为心有不甘,也可能是为了反驳一下这些质疑他的人,突然,他爆了个大料。

  在1954年出版的自传《危险伴我同行》首版中,他提到了一个他在英属洪都拉斯找到的奇怪神器:

  那是一个水晶制的人类头骨,距今大概有3600年的历史,是古玛雅祭师在祭祀时使用的工具,当牺牲者渴求死亡之时,水晶头骨将会带来死亡。

  可奇怪的是,这段文字在后来再版的《危险伴我同行》中,被他自己删除了。

  我猜后面版本删除的原因是意识到自己这个说法不严谨,然后果断删掉了。至于为什么觉得不严谨,稍后我再解释。

  时间到了1967年,也就是海蜇丝去世了8年后,安娜突然宣布要做一个巡回展览展出当年和他继父——传奇冒险家海蜇丝共同发现的一个宝物,就是这颗水晶头骨,展览是付费的,安娜巡回了一圈挣了不少钱。1970年,安娜在接受媒体询问的时候说:“据遗留下来的玛雅后裔说,这个水晶头骨是过去玛雅大祭司做高阶祭祀时候用的,会带来死亡”。

  

 

  安娜海蜇丝水晶头骨

  当时很多媒体很关注这件事,但并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不过安娜搞巡回展览挣了钱,知道这玩意是个谋生的好手段。

  这个头骨是由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石雕刻而成,高和宽都是13厘米,长18厘米,比正常人类头骨要小,下巴可以和头骨分离。

  在巡回展览结束后,安娜拜托一个叫弗兰克·多兰德(Frank Dorland)的自由艺术家短期“照顾”这个头骨,他也顺便对这个头骨“研究”了一下,后面关于水晶头骨的“不可思议”说法都是从这个弗兰克嘴里说出来的,比如他在认真的测量了头骨后说:

  水晶头骨是被雕刻出来的,而且不是用金属工具雕刻的,雕刻技巧非常的高超,完全无视了水晶本身的特质,雕刻出了高难度的弧线。找不到任何明显的刻痕,牙齿上有过打磨的痕迹,推断是首先用坚硬的石头——很可能是钻石进行初步雕刻,然后用较为粗糙的沙子打磨,而且打磨痕迹不是机器打磨,很可能是通过150年-300年的时间进行持续手工打磨。这个水晶头骨可能成型与12000年前,而且他并不是水晶,是一种复合材料,因为和其他的水晶不同,这个水晶的温度一直恒温在21摄氏度,长久不变。

  这神乎其神的研究结果让很多媒体打了鸡血,大家疯狂的找安娜核实情况,安娜也开始不停的接受着各种媒体的采访,这时候的随着美国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安逸,媒体越来越活跃,正发愁搞点什么大新闻呢,这样的故事太对胃口了,安娜也借着这个机会频繁在媒体前讲述这个水晶头骨的故事以及海蜇丝主张的亚特兰蒂斯就是玛雅也就是世界文明摇篮的观点。

  

 

  1980年媒体专访

  之后安娜又在70年代搞了几次小型展览,但故事越说越神奇,大众都觉得不过瘾,干脆在1988年到1990年搞了一次历时两年的大型世界巡回展,让大家看个够,也让安娜赚门票赚了个足。

  在199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安娜详细叙述了这颗头骨的发现过程。

  那是在1924年的英属洪都拉斯(现在的伯利兹,不是那个通常所说的洪都拉斯),当时海蜇丝的考古队正在发掘玛雅鲁班屯(Lubaantun)遗迹,在为一个坍塌的神庙废墟做清理的过程中,安娜无意间在废墟的乱石中发现了这颗头骨。

  这段叙述最早被收录在1990年拍摄的纪录片《鲁班屯的水晶头骨》(Crystal Skull of Lubaantun)中,后来这个关于水晶头骨来历的说法也成为了安娜对外的统一说法。

  安娜挣了钱,水晶头骨出了名,这都没关系,但既然你说这是玛雅的神器,那么就会招来真正的学者的关注,这在海蜇丝活着的时候,真正的学者就一直是海蜇丝故事最大的敌人,不管是安娜还是海蜇丝,都很讨厌这些人。

  在多兰德对外公布了他对水晶头骨的“研究”之后,马上就有一个叫理查德·加尔文(Richard Garvin)作家对他的结论产生了怀疑,加尔文当时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他公司的最大客户是惠普,惠普正好在加州的圣克拉拉有一所专门的材料实验室,主攻方向就是水晶。于是加尔文就找到了多兰德,要求在惠普的水晶实验室里对这个水晶头骨做检测,多兰德以“水晶头骨不是我的,我做不了主”为理由回绝了。但加尔文是谁?策划界的老鸟,你这点小伎俩他会不明白?于是加尔文直接找媒体,说这个水晶头骨有问题啊,他们根本就不敢做检测。果然,话一说出去,安娜就蹦出来了,说检测就检测,谁怕谁啊?很快多兰德就带着水晶头骨和加尔文一同去了圣克拉拉。

  因为惠普的实验室只是个材料实验室,所以就只针对水晶的质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用说,直接推翻了多兰德的研究结果:

  这个水晶头骨的材质是单晶石英石,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也没有发现它恒温的能力,可以分离的下颚骨的质地和头骨整体的质地一模一样。

  虽然惠普的实验室只能做材料测定,没法做其他的技术测定,但不要紧,因为加尔文把这事情捅给了媒体,所以从美国东岸飞过来了一个英国人,他是诺曼·哈蒙德(Norman Hammond),波士顿大学考古学系教授,正好是研究玛雅文明的专家,他在70年代初也去研究鲁班屯了,刚刚结束研究回到波士顿,听说这个水晶头骨在加州,澡都来不及洗,马上就飞去了圣克拉拉。

  

 

  各路专家汇集加州圣克拉拉的惠普实验室,为安娜头骨做材料测定

  

  在哈蒙德研究了这个水晶头骨之后,他也得出了结论:

  在仔细研究了水晶头骨的牙齿后,并没有发现多兰德所简称的“自然研磨”痕迹,而是比较明显的金属加工痕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金属,但很可能是砂轮,且头骨多个地方都有金属加工痕迹。

  讲到这里,你总该知道这水晶头骨是啥玩意了吧?不过安娜不承认这些结果,从此之后一直到她死,她拒绝让她的水晶头骨再进行任何科学检测。可两个科学机构都得出了结论,所以她承认不承认也不重要了。

  2002年,发了财的安娜以95岁高龄嫁给了一个叫做比尔·霍夫曼(Bill Homann)的小白脸,也就是前文提到的目前这颗水晶头骨的持有者。2007年4月11日,安娜百岁高龄去世,水晶头骨作为安娜的遗物交给了霍夫曼。

  

 

  安娜·海蜇丝和他年轻的爱侣比尔·霍夫曼

  霍夫曼是个笃信安娜的人,也可能是想让自己的财产变多些,反正他选择相信安娜和海蜇丝,相信他们的古文明理论,在安娜死之前,面对社会上对水晶头骨质疑的声浪,他就一直劝安娜把头骨拿到权威检测机构去做一次彻底检测,打社会上这些质疑头骨的人的脸,让他们彻底安静,但安娜一直不同意,两个人靠着水晶头骨的展览费用和安娜的稿费以及各种节目的费用活的美滋滋。安娜一死,霍夫曼马上行动了。

  在安娜死后一个月,霍夫曼就带着水晶头骨去找了史密森尼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下的美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National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题外话,史密森尼学会是一个美国政府资助的,半官方的协会,下辖19家博物馆和9座研究中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管理机构,名字来源是英国著名的科学家詹姆斯·史密森(James Smithson),他去世之前把遗产作为礼物送给了美国,美国用这笔钱再1846年成立了这家以他名字命名的学会。

  这次对于水晶头骨的全方位检验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之久,检验结果却是是打了脸,但打的不是社会上质疑的人的脸,而是霍夫曼自己的脸。

  在进行了紫外线检测、电子显微镜检测和电子断层扫描之后,美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认为这个水晶头骨有明显的加工痕迹,可无论从材质或是加工方法上,都不符合“玛雅时期”文物特征,整个头骨是由金属器具加工,表面经过砂轮打磨,是一个典型的现代工艺加工产品,制造年代判断为1930年代,晚于另一个水晶头骨——大英博物馆从1898年开始展出的水晶头骨,也就是“大英头骨”,而且这个水晶头骨的大小和制作方式,与大英头骨极其相似,很可能是仿制这颗头骨制作。还有,通过对头骨的面部复原研究得知,头骨的原型是一位欧洲白人女性,并非印第安人头骨。

  另外,史密森尼学会还组织调查了对于安娜所说的“水晶头骨的来历”的真实性,结果发现,当时海蜇丝的鲁班屯考古队中,并没有安娜的名字,也就是说她根本没参与这次考古,而且考古队中所有的日志记录也没有发现安娜作为家属随行的记录。

  甚至诡异的是,安娜·海蜇丝这个人从来就没有出现在过任何海蜇丝的照片中,就好像没有这个人一样。这也是安娜身世的第二个重大疑点,但基于收养以及水晶头骨在安娜手里这两个事实,她和海蜇丝的关系应该没有问题,至于是否像她自己所描述的那样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一定合理性的,毕竟海蜇丝是个名人,这些照片大众能看,他身边的人当然更能看见。

  

 

  海蜇丝(大胡子)和他的女合伙人里奇蒙德在鲁班屯考古现场合影

  海蜇丝本人在1943年之前也从来没有记录过这颗头骨的存在,他第一次有文字提到头骨的记录是1943年写给他兄弟的一封信,里面说他在1943年10月15日,在伦敦参加了一场苏富比(Sotheby’s)拍卖会,买了了一个水晶头骨……。

  这颗水晶头骨的所有者是当时伦敦的一位著名收藏家、文物商人悉尼·伯尼(Sydney Burney),自1933年起他就拥有这颗水晶头骨,1936年一位叫做曼恩(Man)的人类学专家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描述过这颗水晶头骨,1943年伯尼通过苏富比拍卖卖出了这颗头骨。

  是的,这个头骨是拍卖买来的,在1943年的10月15日,伦敦苏富比拍卖了这么一个水晶头骨,当时被人匿名购买了,但这个匿名者就是海蜇丝,因为后来他自己的书信里承认了这件事,也就是说,海蜇丝是自1943年(交货已经是1944年了)才开始拥有这颗水晶头骨的,现在你知道为什么他在《危险伴我同行》的第一版里写了个故事,后面版本又给删了吧?因为不严谨啊,苏富比是有拍卖纪录的,万一以后有人要看这颗水晶头骨,他拿出来,碰到行家一看,嗯?不对啊,你这不是当时苏富比拍卖的那颗么?这冒险家的名号就该被玷污了。

  不过说出去的话就像是发出去的微博,你觉得不合适删了,可架不住有闲人截图。这本书的首版还是被人找出来,并且挑出了这段描写,成为了海蜇丝吹牛不上税的铁证。

  其实美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真的懒得做这个测试和调查,要不是这件事情影响极大,霍夫曼又轴,早就打发他回家了。

  为什么?

  因为美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里自己就有一个水晶头骨,由于所有权归史密森尼学会,所以也被成为史密森尼头骨!而且比其他几个水晶头骨都要大,一个重14公斤,高38厘米的大型头骨,如果说安娜头骨、大英头骨、巴黎头骨是同一个尺寸的普通头骨,那这个史密森尼头骨就是头骨界里爷爷辈的头骨了。

  

 

  美国史密森尼学会水晶头骨

  史密森尼头骨的编号是No. A562841-0,来源是匿名捐赠,但这颗头骨在此之前是有个著名的主人的——墨西哥独裁者波费里奥·迪亚斯(José de la Cruz Porfirio Díaz Mori),前文中的潘·比利亚正是为了反对这位独裁者而发动了农民起义,最后革命成功,迪亚斯被迫流亡海外,这颗水晶头骨也就不知所踪,直到1992年,一个匿名者又将这个头骨捐赠给了史密森尼学会,史密森尼学会经过文物测定,认定这是一个“由金刚砂打磨而成”的现代工艺品,将它摆在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里展出,展出位置是“仿制文物区”。

  不光美国学术界懒得理这个头骨,欧洲学术界也对这个头骨抱同样态度。

         科学家对水晶头骨的态度

  先说说大英头骨。

  大英头骨首次出现在大英博物馆是在1881年,当时有一个法国文物贩子叫欧仁·博班(Eugène Boban),这哥们儿出生在多米尼加,能说西班牙语和法语,嘴甜,会吹,没啥文化,10几岁就跟着当时的几个考古队混日子,倒腾点文物挣钱活命,后来不知道怎么忽悠到拿破仑三世头上了,拿破仑三世就认命他了一个“首席御用考古学家”,跑到中美洲去“考古”,还成立了一个“科学委员会(Commission scientifique du Mexique)”,其实考个屁的古,就是去找点文物带回来卖,给大家挣点钱罢了。

  

 

  欧仁·博班和他的墨西哥文物摊

  博班的文物生意做的很大,毕竟有官方背景,所以很快就在伦敦开了一家分店,既然是古董商店,那当然得开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了,名字就叫“巴黎文物”,这样相当于有博物馆背书。

  很快这颗头骨就出现在了他的商店里,但当时没有任何说明。后来他想把这颗头骨买给大英博物馆,并和馆方说这是“阿兹特克文明”的文物,大英博物馆在研究了这颗头骨之后,以“证据不充足”为理由回绝了他。

  博班一看忽悠不了大英博物馆,于是就带着这颗头骨去了纽约,毕竟那边人傻钱多,文化水平也低。

  果然,他一到纽约就忽悠了个大头,来自密歇根州的房地产大亨乔治·希森(George H. Sisson),这哥们辉煌的时候据说买了半个芝加哥城,嗯,既然这么有钱,买了这颗水晶头骨也不是啥新鲜事了。

  乔治·希森有个朋友叫乔治·昆斯(George Frederick Kunz),这个人是个矿物学家,对水晶特别感兴趣,但不懂文物。这俩乔治凑一块儿喝酒,希森就把这头骨拿出来给这个昆斯看了,昆斯一看这个水晶好漂亮啊,正好他想带一些自己的发现去参加美国科学促进会在1887年办的展览,希森不差钱儿,就让昆斯带着去了,矿物展览嘛,自然有很多珠宝商参加,蒂凡尼(Tiffany and Co.,)也来了,一眼就看着这个做工很精巧的头骨了,于是就和昆斯商量想要购买,昆斯就联系了希森,希森说没事,喜欢就拿走,咱不差钱。于是在这次展览最后的拍卖会上,蒂凡尼拍得了这个水晶头骨。紧接着,还是在1887年,蒂凡尼竟然又联系了大英博物馆,说在纽约买了一个“阿兹特克文物”,你们可能会敢兴趣,这次大英博物馆就接受了,因为博班是个文物贩子,不可信,但有了蒂凡尼这么著名的珠宝商背书,不买是傻子,于是大英博物馆也当了回傻子。

  不过大英这个傻子没当多长时间,因为他们很快就整明白了这个头骨的来去脉,包括我上面说的这一个大圈子。

  这颗头骨的制作年代是19世纪,并不是所描述的“前哥伦比亚”时期。

  于是,大英博物馆气愤的把这个破玩意扔到走廊上去展览了,编号Am1898C3.1,并且在下面标上了“制作于19世纪,曾被认为是阿兹特克文物,后研究证明是欧洲制造”的标签。

  

 

  大英博物馆对水晶头骨的说明

  

 

  大英博物馆水晶头骨

  你以为博班就忽悠出去了一颗水晶头骨你就天真了,他大本营是巴黎,怎么能放过法国人民呢?

  在巴黎,博班找了一个著名收藏家叫阿方索·皮纳(Alphonse Pinart),卖给了他一颗尺寸稍微大了一些的水晶头骨,也是当成了“阿兹特克文物”卖的。过了没多久,这皮纳就找到了巴黎的布朗利河岸博物馆(Musée du quai Branly),把这颗头骨捐给了博物馆。和大英博物馆不同,布朗利河岸博物馆一直把这玩意当文物展出,一直到了2007-08年,博物馆看到了史密森尼协会检测安娜头骨的消息,才发现貌似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于是想起了自己博物馆里也有这么一个万一,于是赶紧联系了法国博物馆研究和恢复中心( Centre de recherche et de restauration des musées de France),经过中心的一系列断层扫描、电子显微镜等等检测之后,发现这颗头骨果然也是和其他那几颗头骨完全一致,是由现代工具加工而成的,只是这次测量出了首次切割时间是1740年左右,但并不是说这个头骨是1740年加工的,是说这块水晶石1740年左右开采出来的,加工时间是18或19世纪。

  

 

  巴黎布朗利河岸博物馆水晶头骨

  完了,不光是个人呗忽悠,连法国和英国的博物馆都被忽悠了。

  为什么会被忽悠?为什么同样的头骨可以忽悠这么多人?

  因为水晶头骨冒充文物并不是个案。

  当时的年代是考古学大发展的年代,各处的古文明遗迹被大规模发现,全世界都掀起了一阵考古热,而玛雅文明又是考古热点,所以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印第安文物”。正如现在你在很多文艺作品中看到的,头骨和面具,也是玛雅文明的重要文物形态,因为野蛮啊,落后啊,当然就对这类原始萨满教的玩意有特别的感情,所以在当时的文物市场里,最热的就是这类玩意。既然有市场,那么像博班这样的文物贩子就会开始钻空子,欧洲出现了大量的仿制文物作坊,很多人连中美洲都没去过,靠着模糊的文物素描和自己的脑洞就能做出“玛雅文物”来,反正他没去过,买家也没去过啊,在那个缺乏现代精确检测方法的年代,文物交易全靠各种互相背书,被忽悠了也不稀奇。

  早在1886年,美国史密森尼学会的考古学家威廉·霍尔姆斯就发表过一篇文章《混乱的墨西哥古董交易市场》(The Trade in Spurious Mexican Antiquities)抨击当时这种无良行为。

  那么水晶头骨到底是谁制造的?

  呵呵,这么精巧的工艺还能有谁啊?德国呗。

  史密森尼学会后续的研究表明,博班曾经多次和德国的一个“造假镇”合作,当然人家这个镇不是只造价的镇,只不过你花钱就有人干罢了。

  这个镇在靠近法国的莱茵兰-普尔法茨州(Rheinland-Pfalz),名字叫伊达尔-奥伯施泰因(Idar-Oberstein),17世纪时是欧洲最大的玛瑙、玉石产地,开采业非常发达,而且有历史相当悠久的手工艺传承。到了18世纪,玛瑙储量被开采完了,这个镇开始转为金属加工和宝石加工,到19世纪末期时,该镇已经成为世界著名的宝石加工重镇,镇里坐落着数不尽的项链工厂。到现在,这个镇还坐落着德国宝石博物馆(Deutsches Edelsteinmuseum)和德国矿石博物馆(Deutsches Mineralienmuseum)。

  在博班出售的很多假冒商品里都有这个镇的加工痕迹,而且在研究了这个“造假镇”的工艺技术特点后,水晶头骨的加工水准与这个镇的传统工艺非常接近,所以,水晶头骨有很大的可能是Made in Germany,制造年代大概是1740年-1930年这期间,造了多少个不知道,但目前我们见到的只有4个,但基于当时头骨制品在市场上相当流行,所以很有可能水晶头骨只是这个镇的业务之一,属于欧仁·博班订制加工产品。

  说到这里,水晶头骨的故事已经清晰了。

  不光普通人被忽悠过,连世界著名的博物馆都被忽悠过,忽悠博物馆的人是一个叫欧仁·博班的古董贩子,他从一个德国的小镇订制了一批仿制的玛雅文物,并把这批文物放到了市场上,然后这批头骨就各自找了地方,一个从伦敦到了纽约冒险家的手里,一个去美国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大英,一个留在了巴黎,一个流落到了墨西哥最后又到了美国。其中海蜇丝手里的那个,被和他保持着奇怪关系的女人添油加醋的编了一个故事,然后到处挣钱,受到了同样抱着挣钱目的的媒体和一帮小报作家的追捧,活活把一个赝品说成了神秘主义者嘴里的“上古神器”,而实际上这玩意和玛雅人的唯一关系就是贴了个“玛雅”的牌子。

  再说回文章开始时所整理的四个信息吧。

  前三个不攻自破了,首先这东西的来龙去脉是一个很明确的事实,最关键的是,2012年12月21日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们这个世界还是好好的运转着,头骨中包含的那些玛雅人不应该具备的现代科学和工艺技术也有了答案,因为那就是现代技术。

  至于最后一条阴谋论,我不想浪费时间去辩驳了,只想问一句,科学家们这样做,好处是什么?你以为科学家都和你一样,留着这些惊天大咪咪等着在酒桌上侃大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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