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三年级以后,语文老师开始让我们写读书笔记,作为家庭作业老师会做批注,要求大概在400字左右,记录下每篇文章的经典语句和读后感悟。虽然我的家乡教育水平并不先进,但这样的训练对我来说获益匪浅。记得后来的学习生活中再没有做过这样的事,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上中学时,读书的习惯保持了下来,学业之余会读些“杂书”(在老师眼里是杂书,实际多为经典)。初中的一次寒假,在家里无所事事,翻起来了这本厚厚的《复活》。
一个初中生对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现象和关系只有朦胧的认识,这本书对幼稚的我冲击很大,那种对灵魂的震撼久久不能散去,对人性的思考与探索从那时开始就未曾停止。我清楚的记得把自己代入到书中角色的感受,想象力发挥的越充分,那种震撼与触动就越深刻,看他所看到的,听他所听到的,感受他所感受的。读过这本书后,我形成了关于自己的一个独特心理状态:通过不断反思以获得灵魂的“复活”,这让我保持生命的活力。我们这一生难免会犯错,很多时候对错难辨,但都逃不过自己良心的责问。
列夫.托尔斯泰本身是贵族阶级,他了解俄国贵族的生活方式和圈子文化,由于自身对哲学、文学的追求与热爱,使得他的书总能以犀利的方式描述人的心理活动。小说的主人公涅赫柳多夫是典型的权贵子弟,过着潇洒且阔绰的公子哥生活,同时不乏年轻人的热血与浪漫。在大学毕业后,对未来充满斗志的涅加入了军队,一次偶然经过姑妈家,与女主角喀秋莎相遇了
55、我站在你看不见得街角,默默祝福你……
。喀秋莎在涅的姑妈家做仆人,情窦初开的少女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以乡下姑娘特有的淳朴和善良对待每一个人,天真的喀秋莎碰到了涉世未深、风度翩翩的公子涅,好像灰姑娘碰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两个人之间并没有爱情经过,凭借着外在的吸引和青春的冲动,自然而然地睡在了一起,这样的事对年轻人再正常不过年轻人很难分辨性冲动与爱之间的关系,我们无法说男女主角的交往不是因为爱情,又无法说服自己爱情就是这个样子,可以确定的是两个年轻人的心曾真诚的靠在一起过。涅由于要回归军队自然而然的离开了,留下一个喀秋莎在等待,书中没有讲经过漫长等待的喀秋莎是如何走向绝望的。过了很多年,涅继承了母亲的土地和财产,继续过着上一辈人过的权贵生活,读书笔记.在一次偶然的陪审中再次遇见了罪犯喀秋莎。喀秋莎在他们分开后走上了堕落的道路,无法猜测是由于生活所迫还是因为伤心欲绝,喀秋莎去做了妓女,而后由于被冤枉在等待法庭的审判。在见到喀秋莎的时候,涅平静的内心开始天翻地覆,无论喀秋莎是因为什么走到这般地步,哪怕是因为她天性放荡爱做妓女这一行,涅都把曾经的爱人的悲惨境遇归因于自己。很多时候,社会上的舆论压力、道德绑架、甚至是法律的强制力对一个人的灵魂都微不足道,最可怕的是自己良知的报复,这让人痛不欲生,又让人苦后重生。
在经过苦苦挣扎,涅走上了灵魂“复活”之路,他要为自己年轻时的冲动赎罪,这一点即使是喀秋莎也不能阻止。当两人再次相识,曾经美好的回忆对两个人都如同梦魇折磨着两个人的心,从此,涅习以为常的世界观崩塌了,涅曾经的热血化作熊熊火焰将旧世界烧的一干二净,这一点让人怀疑他曾经对喀秋莎的爱真的那么纯粹,那么神圣。习惯了作为妓女生活的喀秋莎早已麻木,在饱受生活的磨难后接受了这个世界的苦难,失去了反抗命运的劲头。为了救她抛弃一切,真诚的涅凭借实际行动再次感动了喀秋莎,我们可以确信俩人之间因这段曲折经历而重新建立起深厚的情感,真爱使得两个人的灵魂都“复活”了。
作者对沙俄时代社会制度的批判,对腐朽败坏风气的抨击与我没有半点关系,关于政治和革命的理解没有让我感到一些兴趣。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对人性的理解和心理的把握。希望自己像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那样,为了灵魂“复活”,奋斗一生。就像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一样,我们很小很早的时候就接触了,自然而然地认为对这些著作很熟悉,成年以后再没有兴趣或欲望多看一眼,甚至会深深的排斥,正是这种自以为是让我们很多时候难以发现自己的幼稚与肤浅。革命精神最关键的一环不是去革别人的命,是革自己的命。
好书需要多读几遍,如同好酒,时间长了才更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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