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一天,居于深宫之内的道光皇帝不知是因为犯了嘴馋呢,还是为了“忆苦思甜”,突然想起要吃“粉汤”,吩咐内务府尽快贯彻落实。
这里有两个名词先解释一下:一,什么是粉汤。二,内务府又是干什么的。
粉汤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说白了,就是羊肉炖粉条,是京城常见的街头小吃。
内务府则不是管理国家的政府机关,而是一个服务于皇室、掌管后宫事务、打理皇家产业的机构,下设“七司三院”,由皇帝的私臣、家奴充任领导、员工。内务府的功能非常庞杂,既是皇家的后勤总管,宫廷的膳食、采购、财务、仪礼、工程、警卫、赏罚、宫女太监,都归内务府管辖;同时,内务府又像是一个巨型央企,不但经营着开矿、皇庄、畜牧、织造等实业,而且垄断了玉石、人参、皮货等奢侈品的买卖,还从事当铺、放贷、放租等投资行业。
皇帝要吃粉汤的事情,当然也由内务府来解决。有两套解决的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在内务府的封闭系统内“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内务府系统内有最顶尖的厨师、最完备的厨房设施、最严格的餐饮标准,动手做一碗羊肉炖粉条,还不是小菜一碟?道光皇帝大概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给了内务府一份做粉汤的菜谱,“命依所言之制法制之”。
内务府很快给皇帝呈上一份做粉汤的预算报告。道光一看,大惊失色:“不就做个粉汤吗,怎么要这么贵?”你猜内务府的报价是多少?七万五千两白银。没错,就是七万五千两。按照道光朝白银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这笔银子值1000多万元人民币。这么多银子,除了用于支付特供粉汤的成本之外,将有多少钱落下内务府大小官员的私囊,肯定是一笔糊涂账。反正咱见过宰人的,没见过宰得这么狠的。难怪道光皇帝未吃到粉汤,倒先吃了一惊。
内务府的同志却不慌不忙地跟皇帝解释说:“皇上,这个预算可是严格按您的菜谱列出来的。皇上您有所不知,御膳房要做粉汤,得先另盖一间厨房,这需要一大笔钱,还得请几个专职的御厨,又要一笔钱,还要添雇一帮打下手的,端盘送菜的,也需要钱,一笔笔算下来,共需经费六万两银。另外,常年费尚须一万五千两,加起来是七万五千两,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道光皇帝皱歪了眉头,说:“那就不用御膳房做了。朕知道前门外有家饭馆,能做此汤,每碗只售四十文钱。你们每日叫太监前去买一份回来就行了。”——这是解决皇帝吃粉汤问题的第二套方案,即运用市场机制来满足需求。粉汤又不是稀罕物品,市场完全可以完成供给,并不需要内务府另起炉灶。前门外大街就有一家叫做“粉汤刘”的饭馆,做得一手好粉汤,连皇帝都记住了它的价廉物美。
但如此一来,被皇帝钦点供货的“粉汤刘”,等于是无意中充当了内务府做粉汤生意的竞争对手。那么内务府会如何对待它的竞争对手呢?我们知道,在一个平等的正常市场中,竞争是十分常见的,大家通过比拼服务、价格、质量来争夺客源。然而,请注意,内务府并不是寻常的市场主体,他们是拥有过人能量的权力代理人。
答案揭晓了——过了几天,内务府向皇帝报告:“皇上,奴才派人找到了前门外那家饭馆,可是饭馆已关闭,粉汤买不到了。”最后,道光只好悻悻地说:“算了,朕不吃粉汤了。朕不能因为口腹之欲,滥费国帑。但朕贵为天子,而思食一汤不能得,可叹也。”(道光思食粉汤的故事,见《清室外纪》)
“粉汤刘”的饭馆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关闭,显然,他们受到了内务府的威胁:不马上从北京城消失的话,哼哼,有你们好看!为避祸,“粉汤刘”不得不连夜逃到天津北大关,在那里开了新店。现在天津还有一条胡同就叫做“粉汤刘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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