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是什么意思?冥婚又称阴婚或鬼婚,是为死人找配偶。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延续各朝各代,传承至今。更令人震惊的是,现今还有团伙倒卖女尸配阴婚牟利,连下葬三个多月的女尸都不放过。据传女尸越新鲜越值钱,这些真是为了钱什么都敢干,尸体也敢偷,就不怕半夜鬼敲门吗?
为什么要配冥婚这与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有关。老人们认为如果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必须替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否则他们的鬼魂就会出来作祟,使家宅不安。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认为祖坟上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这与就促使了一些贵族或富户竭力举办这种冥婚。
历史冥婚事件盘点冥婚习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大汉以前就有了,延续各朝各代,传承至今。下面我们来看看历史上一些知名的冥婚事件。
曹操为曹冲操办冥婚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记载,曹操之子曹冲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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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曹冲配了冥婚。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我们就认识了这位天才少年,因其聪明才智深得曹操宠溺,在其死后还要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在唐代广泛存在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广异志》记载,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了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南宋妻子为阻止阴魂而自杀《元史烈女传一》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曾上过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阴婚照片网上曾经流程这一张非常有名的阴魂照片,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曾将此照片设为封面。经证实上图照片拍摄于1930-1933左右的广东。照片中左边的女子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独女,男子是当地一有名帅哥,但家景不太好,富家小姐不幸早逝,亡去约十日后经媒婆说媒,此男倒插门至女家继承家产。由此可见冥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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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封建礼俗在民国时期依然盛行。壮族冥婚习俗如今的桂西的马山、上林一带依然留下冥婚恶俗。《岭表纪蛮》曾有记载:隆山土俗,子死后,家若不安,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与之合葬,谓子得偶,不再为祟于家庭。斯时,亲朋必贺。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联为戚好。如此者,谓之冥婚。
先如今更有新闻爆料,有盗墓团伙专倒卖女尸。据媒体报道,山东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盗卖女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挖出一具下葬三个月的女尸,以1万8的价格卖给专配阴婚的人。而配阴婚的再以3万余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老光棍。王某交代,女尸有血有肉越新鲜越值钱。四月一日灵异事件簿2 ed
近年来因为配阴婚引发的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案件导报也不少。配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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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这一古老陋习并没有随着时代进步而减少,反倒因为经济发展而增多,且受利益驱动,出现了这也专业倒卖女尸配阴婚牟利的不法之徒。好在现代推行的火化习俗。相信阴婚陋俗,迟早会被斩断,毛之不存,皮将焉附,其背后利益链条也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