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西和马明秋对月酌酒的时候,对他们两个来说,都是人生最快意的时刻。
莫明西开了一家古玩店,卖的几乎全是赝品。也许在他手中也出去过一两件真品,不过他只是半个文化人,没有鉴定的法眼,出去了也不知道罢了。
马明秋却是个十足的文化人,就职于一家报社,既做编辑也写专栏,报社在副刊给他开了个“文心雕虫”的栏目,写的是和古玩或搭边或不搭边的文字。闲暇时间他也搞些古玩收藏,但纯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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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而已。小城没几家古玩店,莫明西那家还算大的,马明秋经常去。莫明西向马明秋介绍些他所知道的古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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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秋在专栏上写些他所理解的古玩典故,间或也介绍一下莫明西,一来二往,两人就成了至交。莫明西长马明秋数岁,平日就以兄自称了。除了古玩,两人最大的爱好就算是喝酒了。他们三五日一聚,或在莫明西家,或在马明秋家,或在街边小吃店,三五杯白干,两三碟小菜,时而邀月共饮,时而把酒清谈,想当初伯牙子期也许也没有这么惬意吧!
有一天,有个老人给莫明西送了一筐东西,筐是乡下打猪草用的荆条筐,里面破破烂烂装满了杯碗碟盘。老人说这是在他家老屋翻盖时淘出来的,听人说兴许能换点钱,所以就带来了。莫明西收下清洗一番后,发现只有一对青花瓷碗还算完整。这碗只是平常的饭碗那么大,碗沿晶莹剔透,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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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满垂云花纹,歪歪斜斜的像一条又一条的青虫。显然这碗只是用来观赏的。莫明西以为得了好东西,就打电话给马明秋:“明秋弟,老兄我得了一对宝贝,你来看看?”
马明秋下班后就骑着他那辆半成新的自行车优哉游哉地来了。
东西还没有看,酒先喝了三杯,马明秋不急,他知道莫明西啥时有过真东西,两人喝点酒倒是真的。
莫明西对那对碗也不是很自信,待有了醉意后才拿出那碗说:“明秋弟,还请你掌掌眼!”
马明秋拿过一只碗,对着灯光左瞧瞧右看看,既看不出这碗的年代,也看不出它有什么特点,便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就说:“明西兄,恕弟直言,这可能只是平常的碗。”
莫明西一听是平常的东西,哈哈一笑说:“我也是这么看的,唉,别管它是稀奇还是平常,看着也蛮好玩,咱们兄弟一人一个吧。”
马明秋推脱三番实在盛情难却,谢过之后便把手里的一个轻轻放进了公文包里。
两人继续喝酒,直到明月当头。
马明秋事后看看那碗确实好看,就把它放在了办公室,这一放就放了大半年。
那天,马明秋走到办公室,想到要写的文章还有一个什么词拿不准,就打电话给莫明西,说了几句就放下了。这时隔壁的小李来汇报工作,小李抬眼看到了那碗,眼睛都直了。小李扭头就走,显然他忘记了汇报工作。不一会儿,小李又回来了,手里却多了一本书。他翻到一页,然后和那碗对照起来,突然大叫了起来:“老马,你发了!你看,这书上明确写着一个碗,明朝的,和你桌子上的一模一样,这碗是成对的,只一个就值好几十万呢!要是两个……”
小李还没说完,马明秋就一把夺过那本书,认真地看了好几遍,不错,确实一模一样。马明秋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突然发了大财,不行,他要告诉好朋友莫明西,让他也高兴高兴。可马明秋刚拿起电话却立即又放了下来,思前想后,他决定还是再请人鉴定一下再说。
可就在两天后,马明秋还在上班,却收到法院的传票。看着传票,马明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是莫明西把他告了,让他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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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碗,那个本属于莫明西的碗。马明秋什么也没想,从包里拿出了那个碗,他要给莫明西送去。
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