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析
当时办这个案子的法医,曾在2010年时针对本案发了一篇法医论文,认为死者是死于体位性窒息。若本文中出现法医结论,都是引自这篇论文。
重庆红衣男孩疑点
疑点一
红衣男孩的呼吸道未受阻碍,颈部未被束缚,那他窒息而死的原因是什么?
【没药花园】:法医认为,红衣男孩死于体位性/窒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所谓体位性窒息,因身体长时间限制在某种异常体位,使呼吸、运动和静脉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本案例中,死者在现场处于悬吊体位,双上肢呈上举位。四肢及躯干多处捆绑束缚,长时间固定于特定体位,机械性窒息征象明显。
这种体位性窒息,通常发生在监狱、警察局、军队、精神病院,在囚禁某人时,采用了不当姿势,长时间阻碍那个人的血液循环和呼吸,而造成死亡。每年有大量婴儿在睡觉时死于体位性窒息。有些老年人摔倒后长时间无人扶起,也可能发生。
疑点二
根据法医:“死者所穿泳衣裆部检出死者本人精斑”,这精斑是怎么造成的?
【没药花园】论文只此一句提及精斑,并未详细说明。而我此前一直认为,精斑证明死者在穿上泳衣后曾到达过性高潮。
但如上个问题所说,死者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而我研究了下机械性窒息,发现这精斑很可能和性高潮无关。
机械性窒息的人中,有不少会在窒息前一刻出现尿失禁和排精的现象。鉴于匡父提到地面上有尿液,所以我认为这个精斑可能也是他临死前排出。
反过来说,尽管精斑可能来自于窒息死亡前的一种生理现象,和性高潮无关,也不能说明整个案件和性无关。
疑点三
本案会不会是他杀,伪装成性游戏以脱罪?
【没药花园】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把所有这类死亡现场都判断为自己玩游戏而发生的意外,那么岂不很容易被罪犯钻空子?
但这个问题要分AB两种情况看。A情况是,红衣男孩本身只是个普通男孩,对异装、SM这类没兴趣。有凶手出于家庭仇恨、或者为长者续命等原因用这种体位性窒息的方式杀死他。
B情况是,他本身有特殊的性癖好,喜欢和配合了这个游戏,只是和他玩游戏的人故意不把他放下来而独自离开,任其在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后死亡。
A情况的可能性为0。
理由一:我们已知体位性窒息是一种非常漫长的死亡方式,必须死者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不被放开,才会慢慢衰竭而死。谁会用这种方式杀人?凶手不怕在匡志均死亡的漫长的时间内,有人经过或进屋而救下他?如果要确保匡志均不被人发现,至少要把他的嘴巴堵住,不能让他喊救命吧,可凶手并没有。已知匡志均死于11月3日及以后,而11月3日匡父已经打电话找他,如果匡父当天就回老家,说不定还能救下儿子。万一被人救下,凶手不仅白费工夫,还会暴露自己。
理由二:法医证明,匡志均被绑住时还是活着的,因为“绳索走形压迫部位对应有索沟,均有生活反应。”如果一个大活人不愿意被穿上女式服装,不愿意被捆绑悬梁,必定会挣扎、反抗,那么在凶手企图制服的过程中,必然会在匡志均的身上留下挫伤和淤青。但是,根据法医内容,所有的体表伤痕都是绳索的捆绑造成,并无其他伤。也许有人会说,那会不会他先被敲晕了呢?法医也说了:“脑膜血管淤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各器官均未见损伤。”也许还有人会说,会不会他先被药晕了?法医发现:“死者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农药、常见安眠药及毒鼠强成分。”
如此一来,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匡志均是自愿的。要不是自己绑自己,要不就是高度配合,让别人绑他。
B情况是,他本身有特殊的性癖好,配合了这个游戏,只是和他玩游戏的人故意不把他放下来而独自离开,任其在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后死亡。
先讲一个周友平的案子。长沙男歌手周友平是Gay。从2009年9月起,他在一个同性恋网站上疯狂发帖找“奴”:寻找23-40岁之间的北方男性,能够玩窒息的就可以了,有丰厚的报酬和工资。游戏有个“规则”:人在半空缢颈悬空吊着。如果在十多秒内没人救的话,就会完全进入窒息状态而死亡。
他在网上约了六个同好和他玩性窒息游戏,在他们上吊后却不出手相救,而是看着他们死亡后悄然离开。他在2009年11月28日被捕,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在红衣男孩一案中,是否也存在这样一个人,协助红衣男孩捆绑悬梁后,却悄然离开?
我认为可能性也为0。
理由一:和周友平一案不同的是,周友平一案中是为了追求性窒息的快感而采取缢颈,顷刻就会死亡。但红衣男孩却是因为长时间的体位异常而死,如果真的有一个人任由他悬挂而离开,恐怕目的也不是真的想置他于死地,而是恶作剧。可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吗?
理由二:根据法医报告,在“尸体南侧70cm处倒有一个长板凳,凳腿朝向死者一侧”。如果没有这条板凳,那毫无疑问,必然有另一人把死者绑到梁上的,因为死者163cm的身高是够不到的。但这条板凳的存在至少证明,死者是有可能自己站在板凳上把自己吊上房梁的。
理由三:我看了一个新闻节目,村里一个85岁的老太说,曾看见一个陌生男子走进村里,戴帽子,左肩背着一个包。但在新闻采访中,老太未看见陌生人去匡家,并未说明具体哪天看到的,只说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出现在村庄。所以哪怕真有此人到村子里来,时间和地点也不能确认,无法证明和本案有关联。
理由四:假设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很可能是匡志均在中学镇上的网吧上网时认识的。匡志均在10月30日已经回到家中,死于11月3日或之后。现场发现了匡志均吃过的一包泡面。假设那人和匡志均一起到达村子,两人不敢出门(前门未开)怕撞见村民,同住三天,吃喝拉撒应当留下很多痕迹。假设那个外地人是比他晚几天到达村子,两人应当有手机联络痕迹。
理由五:2009年的时候,匡志均的手机大概率不是智能手机,所以与人联络主要是电话和短消息。假设存在第二人,与匡志均约好来家中一起做“游戏”。那么,他在到达村子前,肯定与他有联系,两人必然在案发前两天有通话记录或者短信记录,警方查手机或者电信公司记录可以查到。我相信警方至少查看了手机,没有发现这样的记录。
目前看,并没有证据显示,现场存在协助捆绑的第二人,那么只能是匡志均自己所为。
疑点四
红衣男孩悬梁的捆绑方式可能他自己一人完成吗?
【没药花园】法医记录的捆绑悬吊方式:
双大腿中下段后侧套有一白色尼龙绳(第1条绳索),绳索从后向前再经会阴部向后上方走形,经双侧臀部、腰背部外侧、双侧腋下,向前从外裙领口前穿出,分别与悬吊的双上肢伴行至双手打结,形成单条环形套。此环形套被双腕拥绑的绳索穿绕一次,双腕被另一条白色尼龙绳 (第2条绳索)多圈横绕+纵绕(其中有2周绕过房梁)。双小腿下段被第3条白色尼龙绳多圈横绕+纵绕后,末端系一黑色1 kg秤砣,赤足。
我归纳下,共有三根白色尼龙绳,如果要实现自我捆绑,顺序只可能如下:
首先,第一根尼龙绳以纵+横方式紧紧捆住了脚踝处,并在末端系一个一千克的秤砣。
其次,第二根绳索从大腿向前,经过会阴部,再向后上方走,经双侧臀部、腰背部外侧、双侧腋下,向前从外裙领口前穿出,分别与双臂伴行至双手的地方,把绳子的两头在手的位置打结,形成单条环形套。
再次,第三根绳索以多圈纵+横的方式捆住双手,据说更捆了12圈,其中2圈是绕过房梁的,一次穿过第二根绳索在手部位的环。
他先捆住自己的脚踝及挂秤砣,这一步是最容易的;
第二步是捆躯干,各位可以在自己身上笔画一下,死者身上的绳索走向,确实是自己绑自己最顺手的之一。况且,第二根绳子的两头是在他双手的位置打结,这也很符合自我捆绑的情形——打结的地方是自己的手能接触到的地方。如果这个结是打在他的双手够不着的地方,那自然可以判断有人协助。
他在捆住了自己的躯干和脚踝后,再站到板凳上,的确是很困难的。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实现。想象一下,他可以先坐在板凳上,举起双脚也搁在板凳上,然后站起来(虽然第二根绳子也捆住了手,但是非常松散的,并未影响手部活动)。
最后一步,便是他用第三根绳子把自己手部的第二根绳子和房梁绑在一起。
总体来说,最后一步的难度大,但并非不可行。
根据法医论文,“尸体双手悬吊于阁楼横梁上.检查横梁见有3处陈旧性绳索摩擦痕迹。”这似乎说明,死者已经尝试过多次捆绑和悬挂。有过多次的练手,那么他能达到今天的捆绑水平,也更说得通。
综上,我认为死者一个人在家,时间充裕,此前也可能多次练手,所以是完全可以实现这个捆绑方式的。
疑点五
匡志均的死亡属于情欲性窒息(autoerotic asphyxiation)意外吗?
【没药花园】从法医论文可知,匡志均的口唇、颈部未见损伤,他是由于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而造成的窒息死亡。这一类被称为“体位性/窒息”。
它和“缢死、勒死、扼死,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死并不一样。既没有机械性暴力直接作用于颈部的气管、血管,也没有机械性暴力直接作用胸腹部。
红衣男孩事件解释
体位性窒息死与法医实践中常见的实验动物固定双上肢悬挂后,由于双上肢活动受限,同时由于躯体重力下坠,胸廓被动往下拉,最终使胸廓丧失了自由扩张的功能,肋间肌固定处于吸气的状态,从而妨碍了呼气动作的顺利进行。开始阶段,呼吸过程由膈肌代偿来完成。随着时间的延长,膈肌疲劳,呼吸功能越来越差。由于CO2在体内的不断堆积,进而影响了中枢的呼吸功能,使吸气的功能也越来越差。最终出现外周性及中枢性呼吸困难、酸中毒、呼吸衰竭、窒息死亡。
体位性/窒息,我特意用/符号分隔,不应该读成“体位/性窒息”,因为它本身并不一定和性有关。
这种缓慢的死法通常不是出现在性活动中,而是出现在审讯室、绑架等场合,由于对俘虏或者罪犯的不当审讯,长时间捆绑、羁押、悬吊,导致血液呼吸无法循环,最终慢慢死亡。
这种死法的过程是极为漫长的,从十几二十分钟,到数小时。所以,无论自杀还是谋杀,通常都不太可能采取这种方式。
虽然红衣男孩死于“追求性快感+窒息+意外”,但却和那些情欲性窒息(AA)造成的意外不同。其不同之处在于,红衣男孩的窒息是捆绑的副产物,而AA爱好者的窒息是他们刻意追求的。
我们已知,衣柜里的男星以及周友军的受害人等等都是死于情欲性窒息(AA)。据说因为男性的生理结构,在大脑缺氧时更会达到一种极点的兴奋状态。所以为了追求这种状态,他们采取缢颈或者用塑料袋等不透气物罩在头部,使呼吸道与空气隔绝。但常常因为无法脱身,而发生意外。
但从红衣男孩的捆绑方式看,红衣男孩的本意不是和AA爱好者一样追求窒息临界点时的性快感。
法医论文中也提到:“体位性窒息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多为意外事件。很少有人主动采取此种方式达到性窒息。”
比较可能的是,红衣男孩是在制造一种类似于俘虏的受虐情境。
“现场位于死者自家堂屋,屋内床上放有燃过的半截蜡烛、一个打火机、VCD机(内装圣斗士碟片)、学习机及一根铁链等……尸体内穿黑色女式连体泳衣,泳衣正面的胸部正中至腹部有多个类圆形蜡烛滴落痕。”
捆绑、悬吊、滴蜡、绑秤砣重物……都是实现受虐的手段,死者可能在情境中把自己当做囚犯,加上性幻想,来达到性快感。这说明他是性受虐癖。此外,他还是异装癖,因为他的父亲表示不久前曾见死者身穿表姐的衣物。
AA爱好者大多是SM爱好者,所以他们在勒脖子的时候也会进行捆绑之类的。但SM爱好者,如死者,未必是AA爱好者。从本案看,他和我此前那篇中写到的情况并不一样。
高人解释
有人或许会说,一个13岁的小男孩,09年时也没什么途径接触SM文化,怎么会沉迷其中的?
首先,性欲是动物本能,以什么方式来满足欲望是大脑和荷尔蒙的共同产物,有时候并不需要外界刺激,无师自通。看看那些黄鳝啊之类的社会新闻就会知道,人们在追逐快感的时候,想象力是无穷的。
其次,匡志均在镇上读书,09年时网吧盛行,一些初中生平日里上网很多。他或许可以通过网络找到一些同好,浏览一些网站,学习满足欲望的具体技术。
警方在现场发现一台DVD机以及多张圣斗士的碟片。由于圣斗士星矢中有大量使用铁链或绳索捆绑的情节,而被一些网友当成SM启蒙漫画。
当然,肯定不是圣斗士星矢让死者变成性虐和异装爱好者的。人的喜好通常一部分是天生,一部分是后天家庭、童年等较为深远的影响,对其成因至今没有科学定论。
我猜测,死者在给自己捆绑时,已经被性欲冲昏头脑,根本没好好考虑脱身问题。当他踢掉板凳后,身体下坠,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承受太多重力,无法解开近在咫尺的那个结。他越恐慌、挣扎,结就打得越死。
而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他在死前是否曾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