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尸奇案是一宗因为三角恋引发的情杀案。因为整个案件曲折离奇,牵扯年轻人感情纠葛,牵扯在做人做事中间的一些应有的道德而备受关注。溶尸手法离奇曲折,杀人动机诡异离奇。另外一个让大家关注的原因是:这个案件发生在1989年。是距离现在最近的一桩诡异案件。至于本案,甚至引来了影视公司投资电影,故事大全网的偶像吴镇宇和黄秋生出演了这部《溶尸奇案》。究竟这个案件引来如此之大的关注和影响力。故事大全网为您抽丝剥茧,列举证据,重返犯罪经过。带您回到1990年的犯罪现场!
一、空姐溶尸案件还原
情人节就要到了,故事大全网作为一个资深的大龄单身狗,要给大家讲一个三角恋引发的诡异血案。告诫那些心里有花花肠子的朋友,不要玩“三角恋”的危险游戏哦。
1989年溶尸奇案发生的香港沙田区某村西班牙式村屋。现在这个西班牙村屋仍然还在,不过“闹鬼”新闻不断。至今仍然是“鬼屋”。
根据本案改编的电影《溶尸奇案》片段
根据《太阳报》2006年5月23日的报道,凶案发生的单位啊,曾经空置了一段时间。因为什么不需要故事大全网说吧?!谁敢住在这样的凶宅里。直到,有一对不知情的传道牧师和自己的妻子入住了这幢房子。你说牧师应该镇得住吧,还真镇不住这里的“怨气”。和大多数亚洲恐怖片一样,这是一个“送人头”的故事。她妻子在家安胎总是感觉到莫名其妙的压力,感觉有什么人正在看着他们。妻子的不对劲儿引起了丈夫的注意。
丈夫是牧师,有自己的“职业敏感度”。他认为这些事情可能和灵异有关。总感觉有什么人站在门外。还感觉有的时候有的人看着自己。而且浴室、浴缸经常传来奇怪的咿咿呀呀的声音。最后他们得知了这里原来是大名鼎鼎1989年震惊全港乃至世界的溶尸案的案发现场。于是夫妻俩急忙搬走。
香港惊悚电影《溶尸奇案》中对"灵异女鬼"的形象
一位曾居住在案发现场所在西班牙式村屋一楼的香港市民张某曾表示:他在居住期间,曾经发生不少'灵异事件“。例如他曾在凌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起夜的他竟然亲眼目睹自己家的厨房门和厕所门无故自动开启和关闭。而他在睡前锁上的加盟的大铁门也会自动打开和关闭,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最恐怖的莫过于每晚在他入睡后,都会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怪声所惊醒,似乎是有女人在尖厉的叫声。
究竟这里发生了怎么样的案子?让这栋房子从此变成凶宅?这里究竟有怎样的冤屈,似乎逝者的“灵魂”久久徘徊在此,并不愿离去?这里究竟发生了多么诡异,多么恐怖的事情?这还得让故事大全网从1989年,那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为您说起。
二、空姐溶尸案犯罪现场
1989年5月,仲夏初来。警方在一个仲夏的傍晚接到了报告。说沙田区一个西班牙式村屋内传来阵阵恶臭。附近的居民多次与穿出恶臭的单位进行联络,但是没有结果。希望警方派出有利人员,直接开门查看。他们担心阵阵恶臭是什么东西放坏了,招来老鼠和蟑螂(由于香港地处海洋性副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多年来饱受各种害虫的灾害,鼠灾,虫灾历史上不计其数。居民的担心远远超出我们的认知)。基于这个背景,警方的警员(类似于我们这边的片警)对沙田区这个村落的这栋西班牙村屋进行了调查。结果却牵扯出这桩令人瞠目结舌不寒而栗的凶案。
档案记录中当年香港的报纸
发出恶臭的地方,是一个三层的西班牙式村屋。一楼是零散的租客。二楼三楼都是一位美籍华人黄大卫(David Wong)一起长租的。警方强行进入黄大卫的住房,因为在茶几上发现了几包可卡因粉末,遂立即把黄大卫和同居的女性余玲逮捕。
既然是涉毒案件,警方需要勘查整个现场,当得知三楼也是黄大卫先生承租的时候,警方开始搜查三楼。发现三楼的浴室血迹斑斑,还有一个巨型的铁箱。赫然发现铁箱里有一个腐蚀严重的女性手臂残肢。看起来尸体经过酸性液体腐蚀,箱底还发现了头骨、盆骨等已经腐蚀只剩骨头的遗骸。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一个皮肤细腻的女性尸体。
警方立即传召了重案组和法医部的同事,并要求鉴证科对现场进行全面的犯罪现场调查。根据法医的报告:这是一具女尸,尸体非常万全。但是经过了分尸和酸性物质的严重腐蚀处理。这也就是民间说的“溶尸”。酸性液体进行初步验证,应该是工业盐酸。
究竟,这具尸体是怎么来的呢?为什么要杀死这个死者呢?这个死者又是谁呢?
三、空姐溶尸案件分析
故事大全网关键词:三角恋争风吃醋,究竟是男子冲动杀人,两人合伙杀死情感“绊脚石”,还是女子误杀情敌?
死者空姐黄紫君
根据警察的初步调查,一位航空公司28岁的高级空姐黄紫君是本案的唯一死者。黄紫君于1989年5月6日接到电话,神色匆匆的离开住处,就再也没有消息。从此失去联络。
根据犯罪现场的目击证人称:“?晚曾?到?名女子的激烈?吵?,後?有男性?音介入整停,酌人表示感迂?名男子似有意偏?其中一方,?吵??俭十多分?便突然停止”
原来,美籍华人黄大卫家境富裕,出口阔绰,风趣幽默,“为人和善”,长相帅气,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算是道貌岸然。为人生活作风不端正。常常和不同的女性逛街吃饭甚至开房同居发生性关系。黄大卫在凶案发生的1989年5月期间,同时交往了至少两个女性。高级空乘服务员黄紫君在前,而且已经同居了一段时间,两人对外已经以“夫妻”相称。后来发现自己的同居男友黄大卫神秘失踪,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到她家里住了。黄紫君经过多方询问打探,终于发现黄大卫有另外一处住址——沙田区某西班牙式丁屋。
经过一番观察,黄紫君发现黄大卫已经趁自己多飞国际航班,与另外一位年轻,身材极佳的性感少女余玲同居,十分亲密。于是非常愤怒,就决定花时间继续观察,找一个好时间,与他们摊牌。
1989年5月6日,黄紫君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之后。就在黄大卫的住处,与黄大卫和新欢余玲摊牌。两位女子彼此互为情敌,当然争吵相当激烈,甚至大打出手。黄大卫介入调停,明显的偏帮年轻的新欢。争吵约十几分钟之后停止。
四、空姐溶尸案说法
然而在此之后,警方、检方和法院有了三种不同的杀人经过:
1、黄大卫因爱生恨冲动之下故意杀人
根据警方和检方的调查,根据现场分析和尸体的检查,法医和警方有相当的证据认为,是黄大卫忍受不了旧爱纠缠自己和新欢发生关系。让自己的和新欢余玲之间的关系产生间隙。所以,忍无可忍的黄大卫故意杀死“碍事”的“绊脚石”黄紫君。这种说法得到了法医和专家证人的支持,不过缺乏足够多的证据,所以,未能被法庭最后采纳。
2、余玲因为情敌过失杀人
根据二审期间,余玲的供述,余玲一人揽下所有罪责,并表示:自己是因为与黄紫君吵得白热化,双方大打出手,一不小心将其推到柱子上,因次断送人命。后因为胆小不敢报警之首,只有将尸体放入大箱子里,想办法用工业盐酸溶化腐蚀尸体。在这种说法下,黄大卫和余玲从故意杀人罪,变成了黄大卫无杀人罪,只有非法处理尸体罪,和非法实际行为重婚罪两罪。而余玲则变为误杀罪。
3、黄大卫、余玲共同杀人
根据对于两人最早在警局的讯问,以及检方的复检,还有法庭一审的记录。第三种说法是:黄大卫、余玲共同杀人。黄大卫现在和新欢余玲两人十分愉悦,行鱼水之欢。黄大卫和余玲都不愿意看到“怨妇”黄紫君以后每天上门吵闹。觉得黄紫君是两人感情的绊脚石。遂决定联手杀害黄紫君,并用工业盐酸腐蚀溶化尸体。
四、空姐溶尸案抽丝剥茧
事发单位
冲动杀人,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冲动杀人,大多是应激反应、焦躁症、躁狂、焦躁障碍、人格障碍等情况。那我们就来根据当年警方的审讯结果,来谈一谈以下几种心理病症和冲动杀人是否符合口供中的情况,判断出有哪些情况是虚构的。在法庭上,要令被告黄大卫冲动杀人辩护成立,辩方需证明他失去自我控制、失去自我控制是由有效的触发引致杀人的证据。但是,根据当时香港的法律,冲动杀人想要被定罪为“误杀”。就需要被告年龄相仿和性别相同及拥有一般程度容忍和自我约制的人有被告同一样的反应,也就是说两人都要有冲突,两个人都要动手,“你死我活”中的“胜利者”。
要判断是应激障碍、焦躁症、躁狂、焦虑障碍、人格障碍的哪一种,不光要从案件本身或者被告来判断。还要从犯罪现场的情况来判断。根据犯罪心理学来说,犯罪心理学家John Douglas曾经指出:在犯罪现场可以发现三种明显的罪犯行为特征:(1)作案手法;(2)装扮或标记;(3)伪装现场。而,这三种特征都是仅限于蓄意杀人。如果一个人真的是无心杀人或者误杀,冲动杀人,那么不存在作案的手法,也不存在装扮或者标记,最多只有伪装现场。
我们看到犯罪现场,在本案中,西班牙式丁屋,是否存在作案手法呢?存在!在西班牙村屋,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杀人的过程思维清晰,一点没有冲动暴躁的痕迹。而且冲动杀人往往只有一下,或者可能范围内的几下。而我们看到,在本案中,女尸的伤痕很多。绝对不像是冲动而为。每一个步骤行之有效,过程周密,手法精湛。一点不像是冲动杀人。作案手法是罪犯成功完成犯罪行为所做的动作或程序,他是罪犯在犯罪过程中习得到的行为模式。只有当罪犯找到最有效的作案手法之后才会固定作案手法。当我们看到黄大卫娴熟的犯罪手法,至少不说是演练过,也不说曾经杀过人。至少也是在心中早有盘算。所以,当调查者在分析罪犯时,如果故意强调作案手法就有可能犯错误。
另外就是对现场的清理以及伪装。一切显得有条不紊。我们更具邻居的口供可以知道,争吵和推搡只持续了二十分钟,之后就没有任何动静了。行凶的地方是在西班牙式丁屋的二楼,一楼住着这么多户人家。结合西班牙丁屋的建筑特点和建筑材料,隔音应该十分不理想。如果杀人之后是匆忙收拾现场的,挪尸毁尸灭迹都会留下很多声音。所以我认为本案的伪装现场也是极其行之有效的,绝对不是普通的冲动杀人如此简单,应该是早有预谋的谋杀。
当然,如果说单纯从犯罪心理学的导论出发或许有些草率。那我们就来分别看一看,能够导致冲动杀人的,冲动到杀人这个份上的人,究竟会有哪些心理的变化。又有多少和黄大卫及其情妇能够相符呢?
让我们来看看三种犯罪在犯罪心理学上的可行性,看有没有无法实施的撒谎行为,或者蓄意的掩盖犯罪:
第一种说法是黄大卫冲动杀人,第二种说法是余玲过失杀人。无论是冲动或者过失,只要有杀人的动作,至少是要推搡或者是肢体上的冲突。那么,人什么时候会选择暴力或者肢体冲突呢?
我就要说一种犯罪心理学上很有名的基础定理“战或逃”定理。所谓的“战或逃”是人类面对危险时下丘脑做的判断,大脑中负责意识到威胁情况并协调人的反应的区域。给肾上腺发送信号,要不然是让他跑得更快,跳得更高。或者是让他选择暴力冲突。当然,这种异乎寻常的行为会让副交感神经系统拉响危险信号,形成恐惧发作或者焦虑,而这两种都有肢体反应和躯体症状相互支持。除了主体的痛苦和负面的认知,还有躯体的症状,类似于颤抖,躲避等等。所以说,这类人杀人,肢体往往难受控制。无论是愤怒还是恐惧,都不会非常利索。
所以在这个时候,杀人不会是非常熟练的,更不会是一下子可以完成,丝毫没有挣扎的。所以从尸体和人的口供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并不具备冲动或者过失杀人的可能。“战或逃”反应时交感神经系统被激活的最后结果,使得人体做出对抗湖综合逃跑的姿态,这是对威胁的感知和反应,是不可伪装的。
所以我认为,根据溶尸案的具体情况。第一种或者第二种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实都不符合人最基本的生理特征。可惜的是,当年的心理学和医学发展有限,无法从心理上人认知到具体情况的具体发展。
从犯罪心理学上来推断。我认为说法三比较正确。也就是黄大卫余玲共同杀人。黄大卫风流成性经常更换性伴侣。喜新厌旧,黄大卫现在和新欢余玲两人十分愉悦,行鱼水之欢。黄大卫和余玲都不愿意看到“怨妇”黄紫君以后每天上门吵闹。觉得黄紫君是两人感情的绊脚石。遂决定联手杀害黄紫君,并用工业盐酸腐蚀溶化尸体。这样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冲动杀人或者过失杀人的恐惧和担心,也没有冲动杀人应该具备的愤怒。这一切都可能是事先计划好的。所以上一期,选择“两人联手计划杀人”的朋友选择了正确的选项!
支撑我这一判断的疑点,就是事先准备好的铁箱。铁箱刚刚好能够容纳一具和死者身材身高相当的女性尸体。这是不是太巧合了?还有,两个人如果之前没有规划,没有事先的了解。怎么知道什么浓度的工业盐酸可以最快速度的降解和溶化尸体?所以我认为,在走访了香港当年的知情者和专业人员之后。我认为,这个案件很有可能就是黄大卫和情妇余玲共同实现谋划好的蓄意谋杀并毁尸灭迹的案件。事后法庭上最后的翻供以及其他的反复撒谎同样验证了这样的观点。杀人行为令人发指!
五、空姐溶尸案真相
故事大全网关键词:黄大卫、余玲对杀人行为并无悔意,行径十分丧心病狂
故事大全网给大家在《故事大全网谜案追踪》也解密了几十个案件了。有的更变态,更血腥。为什么我第一次说,这两个人对自己的杀人行为并无悔意,丧心病狂呢。是因为凶徒杀人之后没有悔过之意,不思悔改,不但杀人之后,分尸溶尸,企图用残忍手法让死者死无全尸,从而掩盖自己的犯罪现实。而且在警局、检方、法庭上多次串供翻供反悔,甚至黄大卫还让余玲一人担下所有责任。和在监狱里结交的社工渐生情愫,在监狱里多次背叛余玲发生性行为,还出狱结婚了。新的情妇甚至跪下苦苦哀求余玲担下罪责,何其心狠手辣色胆包天的狂徒?
或许有朋友要说,故事大全网为什么敢这样下判断。那是因为,在冲动杀人,过失杀人或者其他情况中,罪犯如果出于悔意,会在现场发现一些行为方式,从心理上抵消自己的困惑,让自己心理上“抵消”自己已经实施的谋杀,被称为“抵消反应”。例如,罪犯可能给死者洗澡、穿衣服、梳头、或者对着尸体哭泣、说话,等等。又或者把尸体的眼睛合上,候着让尸体“躺”的更舒服一点。这种模式主要发生在那些因被害人的死亡而感到痛苦和懊悔的犯罪中,特别是被害人和罪犯有特殊关系的,例如恋爱关系和性关系等。
就算没有心怀悔意的变态凶杀,也顶多会过度敲打被害者的面部,使其毁容或者彻底让其身份模糊,使得被害人的非人化行为更加的细微和繁琐。或者把尸体用什么把面部盖上,或者,把尸体面部冲下等等。分尸行为已经是令人发指,分尸之后再溶尸也是亘古未有。所以故事大全网说这是令人发指的丧心病狂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