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离开家——苏州,来到上海这个陌生的都市自立,有人说富豪之子一定娇生惯养,但我要颠覆这个预言,即便父亲腰缠万贯,我也不稀罕,你愿白手起家。
我说过,我不爱金钱,在上海的日子,说不上贫困,但也谈不上富裕,还好我没挥金如土的习惯。
上海是快节奏的都市,如果一慢半拍的话你就落后了,需要很长时间跟上。
根据我的个性,是不回去我不喜欢的职业,于是我在一家杂志编辑社工作,薪水也就算个温饱吧。
其原因是我喜欢奇闻,正好借编辑社却找素材的借口来收集奇闻。
这不,总编派发任务:访问一位画家。
当然,这是一位不同寻常的画家,他是一位哑巴。
无奈,外面寒风凛冽,还得保住饭碗呀!
在我眼里,画家嘛,算是艺术家,一般来说,都有点癫狂。
画家叫宁安凌,头疼的是他家在郊区。
赶到那里时已经五点多了,我刚想敲门,门自己开了,开门的正是宁安凌。
我汗颜,这家伙是不是太帅了点,如果不是哑巴,估计他会被女孩追得死去活来!
宁安凌示意让我进去,不知何时拿出了纸笔。
他在纸上缓缓写道:“您好,请问贵姓?”
“我叫夏聆颜,是专程来采访你的。”
他迟疑了一下,继续写道:“有失远迎,请见谅。”
他的字很漂亮,却透着一股寒意。
“不必多礼。”我说着递出名片,但令人反感的是,他接过后就扔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我的目光忽然停在了他的手上,是的,苍白而修长,正是气死那些死命把护肤品往手上涂去不见效的女孩了。
他又落笔了:“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宁安凌出去了,偌大的别墅只有我一个人,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真是奇怪,为什么这么大的别墅自只有他一个人?有钱的话为什么不请佣人呢?
相比之下,图画与文字,文文字更对我更有吸引力。
我观察着墙上的画,其中一幅最吸引我的注意:这是一张全家福,画中的父母亲亲和的微笑着,但,那个孩子,透露出不符合他城府的表情,我看不懂;一双燃烧着火焰的红眸,他究竟在仇恨着什么呢?越看这人怎么越眼熟?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我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醒来。
醒来时已是午夜。
门没锁上,我走出这座诡异的别墅,是啊,这真符合我的口味……
我独自走向城郊,虽然我的夜视力不算差,不知道是不是近视的人都这样,但今天的月光很暗,以至于在我眼前是朦胧一片。
真后悔自己不带指南针一类的东西,我居然迷路了!
迷茫的在城郊走着,探索的欲望愈来愈强烈。
忽然,草丛中的骚动引起了我的注意,激起了我偷窥的念头。
我悄悄探过头去,是宁安凌!他干的事十分令人不解:地上有一具尸体,他举起那只入骷髅般的手,伸进了那人的口腔,拔出时,手里攥着一样东西——鲜红的舌头。
这使我想起最近的一篇报道,有人在郊外发现无舌尸体。
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宁安凌竟“说话”了,那是一个稚嫩的声音,却没有向那声音般的童真。
我知道,那是腹语。
“我知道你在那儿,出来吧。”
我一惊,发现自己的腿几乎麻了,只得摇晃地站起,突然才发现宁安凌的双眸已盯住了我,那双红眸。
“为……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因为那该死的命运!”
“命运……么?”
“是的,十年前,我还是一个不会腹语的哑巴,同龄人的嘲笑,是我承受了很多很多,但上天眷恋了我的,我从古书上得知,只要吃下某人的舌头,就能获得那人的声音。啊,年仅13岁的我竟起了歹杀之心。是不是很可笑?白天嘲笑我的人转眼成了我的尸体,从此,即便我杀人不为获得声音,也爱上的杀人,与此换来的就是日渐增加的罪恶感。”
我这才意识冰冷的泪也悄然流下,落在了我的心上。
“你走吧,我不想一错再错了。”宁安凌低垂着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说完,他便化为了着夜空中的浮尘。
我迟疑了,不知自己如何回的家,就像梦游一样,没有意识。
第二天,我的脸色很差,身体也不好,但我坚持把这个故事发表在网上,引来了许多评论,有谴责的,有沉默的,有同情的……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
“人生唯有缘难解,
恰是姑苏烟雨蒙。
他的做法可悲,他的身世可泣,他的结局可叹。”
或许,这就是缘吧。
(《舌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