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弃我取的故事
战国初,魏文候任用李悝为相国,厉行改革,加强统治。他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的“平籴[dí]”法。所谓“平籴”,就是国家在丰收年份用平价买进粮食,到荒年时以平价卖出,使粮价保持稳定。这样,就促进了封建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
李悝的经济改革,尤其是所实行的“平籴”法,使一个名叫白圭[guī]的商人受到启发。经过反复思考,他想出了一种适应时节变化的经商致富办法,这就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这个办法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别人不要的我要下来,别人要的我就给予。
按照这个办法,在丰收季节,农民收的粮食很多,大家都不要,价钱也就便宜下来,他就大量买下粮食。这时,粮价虽然很低,但蚕丝、漆等因不是收丝或割漆的季节,没有大量上市、价钱自然很高,他赶紧把这些货物卖出去。
到了收丝时节,蚕丝大量上市,价钱贱下来,而粮价却高了起来。这时,他就收进蚕丝,卖出粮食。就在这买进卖出之间,牟利致富。
【注音】rén qì wǒ qǔ
【出处】《史记?货殖列传》:“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解释】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仍然有好处。
【用法】联合式;作宾语、分句;含褒义
【近义词】彼弃我取
【反义词】人取我与
【年代】古代
【例句】想到我们中国人最善于人弃我取,那么大概齿咬是更近于实际罢。——茅盾《某镇》
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有遵照客观规律办事才会获得成功,违背客观规律必然导致失败。“取”与“予”都是方法,“是取”与“是予”都是形式,核心内容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