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的成语故事

2020-12-09 作者:故事大全 阅读:
  

南山可移的故事

公元710年,唐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参与后来当皇帝的李隆基发动的宫廷政变,拥立李隆基的父亲李旦当皇帝,这就是唐睿宗。太平公主以为自已立了大功,从此把持朝政,为所欲为,连宰相都要听从她的话,京城里的百官更是对她敬若神明,竭力奉承。

太平公主家里有的是钱,但她并不满足,还到处搜刮钱财,侵夺土地。有一次,她纵容家奴霸占一座寺院的磨坊,寺院为此告到官府,要求主持公道。

主审这个案子的,是雍州负责地方民政等事的司户参军李元铉。李元?为官清正,审案公正。他查明那个磨坊确系寺院所有,不怕得罪显贵的太平公主,将磨坊判还寺院。

李元?的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得知这个事后,怕有权有势的太平公主会怪罪下来,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因此上召见李元?,催促他快改判。不料,李元?不听从窦怀贞的话,当场在判决书上写了两句话:终南山也许还能够移动,这个判决绝对不可改动。写罢,把笔丢下离去。

【注音】nán shān kě yí

【出处】《旧唐书?李元?[hóng]传》:“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

【解释】南山:终南山;判:裁决;摇:动摇。南山可以移走,但是判决不可动摇,表示案情已经定案,不可改变。

【用法】主谓式,作宾语、定语、分句;指已经定案不可更改。常与此案不可动连用。

【近义词】一定不易、坚定不移、一成不变

【反义词】通时达变、朝令夕改

【年代】古代

法律是严肃的,作为一名法官对每一个案件都要仔细询查,真正做到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做法官要有南山可移,判不可摇的精神。作为大社会的一员,我们也要知法守法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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